四川灾后工程严防借应急规避招投标
来源:
成都日报
救灾款物监督检查将向县乡延伸,抽调350名干部奔赴392个重灾乡镇监管救灾款物
重点查处11种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都要一查到底,绝不迁就姑息
截止到7月底,我省共查处涉及抗震救灾工作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14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1人,组织处理62人。在昨日举行的四川“抗震救灾,百日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纪委和省监察厅就我省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监督检查力量将向县乡延伸
据省纪委副书记任俊年介绍,目前我省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是好的,没有出现大问题,随着抗震救灾进入恢复重建重要阶段,下一步我省还将加强监督力量。现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纪委省监察厅已选派36名年轻干部赴我省重灾区基层挂职,充实基层监督力量。同时,按照省委要求,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在派驻6个重灾市(州)监督检查工作组的基础上,将监督检查力量向县乡延伸,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民政、财政、审计部门抽调350名干部,组成87个救灾款物监督检查工作组,派往全省39个极重灾和重灾县(市、区)的392个重灾乡镇,主要任务是负责重灾乡镇救灾款物监管。
重点查处11类违法违纪行为
“下一步,我们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重点将主要涉及11个方面。”任俊年说,即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行为;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或者无故迟滞拨付、发放抗震救灾款物行为;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抗震救灾款物行为;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利用职权为自己、亲友和有关单位徇私发放或者有偿发放抗震救灾款物行为;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擅自改变抗震救灾款物用途,挪作他用行为;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擅自变卖抗震救灾物资行为;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故意违背政府应急救助和灾后重建规划使用抗震救灾款物行为;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伪造、变造和毁损抗震救灾款物原始登记资料及相关账簿行为;严格禁止并严肃查处隐瞒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分配信息,依照规定应当公开而不公开的行为;严肃查处在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严肃查处贪污、私分抗震救灾款物的行为。
“以上问题一经发现,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迁就姑息。”任俊年强调,特别是对贪污挪用、以权谋私等行为,要迅速查办,从重处理;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给灾后恢复重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续聘新聘社会监督员强化监督
“本月31日,我省聘请的首批社会监督员聘期就将到期,届时我们将对其中一部分予以续聘,并新聘一部分监督员。”任俊年表示,为继续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新聘社会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中选取。
根据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安排和进程,下一步我省将紧紧围绕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重点对大额度资金调拨、大宗物资采购、重大项目招标投标、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等领域和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他还特别强调灾后工程建设质量监管问题,指出灾后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规范的招标投标程序办事,不按程序办的就是违纪,不管有无谋私行为,都要坚决查处,同时将重点防止假借“应急”之名规避招投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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