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委托,对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问(1):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统一制作成 PDF 格式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需个人签字的应手签或签章后扫描上传。投标文件应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且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请问扫描件是否也需要加盖电子印章? 答:需要。 问(2):根据招标文件第*页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的资格评审标准里的在“信用清远”网站(https://xyqy.gdqy.gov.cn)的“失信黑名单”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清远市)查询结果中,在“信用清远”网站(https://xyqy.gdqy.gov.cn)中没有找到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清远市)这一查询项,请问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国家)这一项是否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答:因“信用清远”网站更新,提供企业未被列入“信用清远”网站(https://xyqy.gdqy.gov.cn)的“失信黑名单”中“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国家)”的相关截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3):请问:1、本项目不对“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配备表及近五年完成的工程项目及获奖情况表”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问是否可以留空,只需加盖签章即可?2、关于投标文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招标人未在表格对应项打“√”标识,问是否可以留空,只需加盖签章即可?3、关于投标文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第3点: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下述第5点清单,在投标文件中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问本项目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专项施工方案? 答: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配备表及近五年完成的工程项目及获奖情况表”留空,加盖签章即可; 2.招标人认为本项目无危大工程,故未在“第五点清单”中作出任何标识。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图详细复核项目是否存在危大工程,如投标人同意建设单位在“第五点清单”中标识的工程在对应地方填“√”;如投标人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3.招标人认为本项目无危大工程,故未在“第五点清单”中作出任何标识。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图详细复核项目是否存在危大工程,如投标人同意建设单位在“第五点清单”中标识的工程在对应地方填“√”;如投标人不同意建设单位在清单中标识的该项请在对应项打“×”标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若本答疑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年1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