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委托承办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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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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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HG[GK]***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期护理保险委托承办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包1【长期护理险(A区)】、采购包2【长期护理险(B区)】、采购包3【长期护理险(C区)】、采购包4【长期护理险(D区)】均做如下修改及说明: 1、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商务项”: 5.守法合规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在**年1月1日至**年*月*日期间承保的项目没有被【福建银保监局(原福建保监局)】行政处罚的,未被行政处罚得2分;每行政处罚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如实出具书面承诺,如有虚假填报将取消中标资格)。 | 现更正为: 5.守法合规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在**年1月1日至**年*月*日期间承保的项目没有被【福建银保监局(原福建保监局)】行政处罚的,未被行政处罚得3分;每行政处罚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如实出具书面承诺,如有虚假填报将取消中标资格)。 | 2、关于投标报价的补充说明:本项目投标报价为针对各采购包长期护理保险月例均经办服务费进行报价,在系统中的报价,超过 *2 元/人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必须明确委托承办服务费月例均元/人。”,因政府采购系统固化原因,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的报价应为所投采购包的总价,投标人需在《投标分项报价表》明确委托承办服务费月例均元/人,评分标准中《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的评标基准价以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总价计算价格项得分。结算资金以最终各采购包中标月例均价格和每月实际服务待遇享受地失能人数据实结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备案编号:CGXM-**-***-**4[**]**8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地址:福州市古田支路*号医保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6号鸿达嘉园4层 联系方式:**-***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桂兰、史昭菁、曾凤珍 电话:**-***2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业主资料请登录后查看,若您还未注册,请先免费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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