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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招标变更
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直达资金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业主资料请登录后查看,若您还未注册,请先免费注册
发布日期: 2024/4/11
截止日期:
项目地区:
代理机构:
变更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直达资金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典衡
(**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直达资金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中央直达资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货物需求”中,*包“离子色谱仪”的数量改为1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0-*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分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街渤海路北段*号
联系方式: **-***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泰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5号4门
联系方式: *****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经理
电话: *****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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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信息可按条付费,每条50元。您尚未登录请点击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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