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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红豪淀粉开发有限公司木薯淀粉、变性淀粉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5/12/15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广西
代理机构:

广西红豪淀粉开发有限公司木薯淀粉、变性淀粉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广西红豪淀粉开发有限公司木薯淀粉、变性淀粉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2)建设单位:广西红豪淀粉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本项目将建设于广西红豪淀粉开发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无需新增用地。广西红豪淀粉开发有限公司南侧紧邻向导,隔路为经济作物及木薯地等,西侧为果园及山体;北侧紧邻山体;项目东侧紧邻果园,*0m处为从广村。项目总投资为**0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0万元。

(4)工程计划:**年1月~**年6月。

(5)主要建设内容:本扩建项目主要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替换原有设备、新增先进设备,使生产工艺更先进,同时扩大生产产能,最终形成年产4万吨木薯淀粉及*万吨变性淀粉生产规模。

二、扩建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影响

1、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污染物

项目投产后,榨季由燃煤锅炉供热,烟气年排放量为**万m3,烟尘年排放量为4.*t,NOX排放量为*.*t/a、******,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GB**1-**《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年7月1日起可满足GB**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浓度要求;烘干粉尘及投料粉尘经旋风除尘后经*m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均能满足GB**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颗粒物的排放限值要求;包装工序采用自动定量包装线后粉尘产生量较小;恶臭排放在<*~*范围,达到GB**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物

扩建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总废水量为***m3/a、主要污染物CODcr、氨氮、BOD5等,所产生废水均作为液态肥生产原料进行液态肥生产,不外排,在实现“变废为宝”的同时又达到废水零排放。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木薯清洗产生的木薯皮及泥沙、淀粉生产分离后排出的木薯渣、锅炉灰渣,均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可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全年产生各种固体废弃物*.**万t,其中木薯皮、泥沙**0t,木薯渣**t,锅炉炉灰及灰渣*0万t、收集粉尘*t、生活垃圾*.8t。

2、技改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香山糖厂技改后拟采取的废水处理措施沿用技改前已有的处理措施,措施主要包括:

①木薯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部分回用于清洗工段,部分排入液态肥生产线作为原料;

②黄浆水经黄浆池收集,经投加絮凝剂等进行蛋白提取后,剩余废水排入液态肥生产线作为原料;

③湿法变性淀粉车间废水直接排入液态肥生产线作为原料;

④锅炉脱硫除尘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外排;

⑤锅炉排污水将用于锅炉脱硫除尘系统补充水,不外排;

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液态肥生产线作为原料。

本项目扩建后全厂废水均作为液态肥生产原料进行液态肥生产,在实现“变废为宝”的同时又达到废水“零”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处理措施主要包括:

①燃煤锅炉烟气经采取“布袋除尘+碱液麻石水膜+*m高烟囱”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GB**1-**《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年7月1日起可满足GB**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浓度要求;

②投料口四周需设置为密闭间,同时上方设置合理的集气罩收集装置,确保粉尘百分之百收集,不逸散到空气中,并在末端设置旋风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处理效率达*%。

③淀粉烘干工序将改用两套专用气流烘干系统,使气流和淀粉充分接触,严格控制气流输送时间,避免跑粉现象,其粉尘排放量微乎其微。

④产品包装均采用全自动定量包装线,全自动定量包装生产线主要采用负压沉积技术,将物料从气体抽出,防止粉尘飘散;采用螺旋反转,气吹式自清理出料口等技术防止包装机处理口掉料而产生粉尘,该包装线有效减少了包装现场的粉尘污染粉尘产生量较少,经加强车间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内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对该类噪声源的防治措施有:

(1) 各噪声设备在选型上尽可能选择低噪声型。

(2) 对于生产设备等,应设置于生产车间内,采取隔声、消声、减震措施。

(3) 风机等设备要设置在设备间或技术夹层内。

(4) 平时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确保设备良好运转。

(5) 强噪声源在布局上应尽量远离附近敏感点。

(4)固废处理措施锅炉灰渣:锅炉灰渣临时堆放于锅炉车间内,四周用砖砌墙,采用水泥铺设地面,锅炉灰渣无毒,主要含有SiO2、Fe2O3、Al2O3等成份,可用于水泥厂、水泥砖厂、铺路等。

木薯渣:木薯湿渣经带式压滤机压滤脱水(含水份 * %)后随产随清,不在厂区内储存,主要外运用作饲料生产。

木薯皮及泥沙:主要来源于木薯清洗工段,为随产随清,不在厂区内储存,采用罐车运至田间。

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粉尘主要来源于投料及烘干过程产生粉尘经旋风除尘器除尘收集,该粉尘主要为淀粉,可继续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外运至城乡集中收集点集中处理。

项目固废全部综合利用。

3、项目对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

扩建项目投产后,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有限,影响浓度贡献值均在执行标准范围内。

(2)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本项目扩建后全厂废水均作为液态肥生产原料进行液态肥生产,不外排,在实现“变废为宝”的同时又达到废水零排放,不会对香山河评价断面水质造成影响。

(3)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扩建项目厂界噪声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GB**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三、项目主要评价结论

广西红豪淀粉开发有限公司木薯淀粉、变性淀粉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符合《南宁市木薯淀粉酒精产业发展规划》(**-**年)产业布局、DB*/T*2-**《广西主要工业行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场址交通运输便利、原料能源有充足保障、厂区平面总局布局合理规范;严格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和现有的各项污染防护措施后,项目运营不会使区域环境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下降。

本环评认为,在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建成投产后强化环境保护管理,保证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环境风险事故排放,则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时间

本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五、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直接来广西红豪淀粉开发有限公司和评价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红豪淀粉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武鸣县城厢镇从广村广西红豪淀粉开发有限公司厂区内;邮编***

联系人:韦科长

联系电话:**-***5

邮箱: ****5@******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邮箱:*****@******

广西红豪淀粉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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