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建设单位委托,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湖北荆门象河风电场二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湖北荆门象河风电场二期工程地处荆门市西北部东宝区栗溪镇、石桥驿镇、仙居乡一带山脊,本工程的开发建设任务主要为风力发电、向电网提供绿色电能。湖北荆门象河风电场二期工程装机规模为*MW,安装*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扩建一期*0kV风电场升压站相应间隔。
项目总投资**9.*万元,预计建成后年上网电量约为********,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 h。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四路1号 邮编:***
联 系 人:曹工 电话:*****2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四路1号 邮编:***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7-****
传 真:*7-**** 电子信箱:anyuanhb_hjsyb@*******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
项目立项→委托环评→环评单位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程分析,通过现状监测分析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预测项目的开发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范围,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公众意见征询→编制环评报告书→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有关事项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就以下问题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1)项目周围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
(2)工程详细情况及环境影响情况;
(3)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以实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日起*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