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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舒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6/3/9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安徽
代理机构: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安舒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委托编制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要求,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规划流转土地约*亩,新建猪舍**平方米,饲料加工及办公场所*0平方米并购置相关设备等。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购进种母猪**头、种公猪*头。项目建成后年出栏商品猪**0头。本项目已于**年1月5日经六安市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金发改农经[**]3号。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安徽省安舒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能汉

电话:**-***5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情况

评价机构名称: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电话*3-****、传真*3-****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其对策

1、施工噪声:施工场地固定的噪声源组合影响距离昼间在*m左右,夜间在*0m左右。工程施工期间,场界噪声一般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所规定的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施工场界外各关心点昼、夜间噪声预测结果超标,夜间施工噪声超标明显,应严格控制夜间施工,严禁中高考期间施工。

2、地表水: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旱厕处理后农灌;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多余废水就地泼洒抑尘;利用地形做好雨水截流工程后,废水不会直接流入附近水体,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空气:扬尘是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建筑工地扬尘对大气的影响范围主要在工地围墙外*0m以内,工地定期对扬尘作业面喷洒水,可最大程度地减少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将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设单位遵照建设部*9号令《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已制定了相应措施:对建筑垃圾能回填的,尽可能回填利用;项目土石方综合利用后,多余部分清送至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是很小的。

(二)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其对策

1、地表水:拟建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厂区外侧农灌渠。该项目拟建设“能源生态型”沼气工程,将产生的污水按照种养结合、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原则,经处理后全部利用。养殖场产生的各类污水通过管道进入调节池,调节池前设置格栅和沉淀池,以清除污水中较大的杂物(残余粪便)。污水流入计量池,计量池内设泵,定时定量的将料液送去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经净化后进贮气柜,作为能源使用。沼渣定期排出,作为加工有机肥使用,污水经处理后进行农灌。

2、环境空气:拟建项目恶臭废气H2S、NH3的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本次防护距离为*0m范围。根据勘察,项目周围*0m内分布的环境敏感点分布主要为项目临近7户住户(计划全部租赁为员工用房),其他周边为农、山林。且今后在此范围内不得迁入居住及公共设施等敏感点。

3、声学环境:预测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建成后各主要噪声设备对场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可使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时的设备噪声对外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沼渣、病死猪等,猪粪、沼渣直接进行堆肥发酵,病死猪进行安全填埋,沉砂统一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符合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均能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达标排放的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不大,不会因此而影响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大多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持支持态度,无人反对。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目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是合理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公示本项目,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看法和建议;

2、您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3、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比如土地利用、资源保护、大气环境改善、环境噪声、环境风险等等;

4、您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请提出反对的主要理由。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自本公告发布起*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公众意见有效,邮件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省安舒生态养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