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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环评项目
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市政道路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6/4/19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广西
代理机构:
**-4-*

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市政道路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受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单位拟建的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市政道路一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年2月*日),现对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市政道路一期项目

2、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8.*万元,道路路线总长**0米,共十一条道路,其中纵一路(滨江路)宽*米、长**米,纵二路宽*米、长**米,纵三路(环山路)宽*米、长**米,纵四路宽*米、长**米,横一路宽*米、长*1米,横二路宽*米、长*6米,横三路宽*米、长*6米,横四路宽*米、长*5米,横五路宽*米、长*1米,横六路宽*米、长**米,横八路宽*米、长**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和城市次干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强弱电管线预埋等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1、社会环境:项目涉及到征地拆迁,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2、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迁、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经预测,项目运营远期,沿线敏感点NO2、CO等因子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

3、声环境: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应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场界处设隔声板围挡降噪,禁止夜间和午间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

4、地表水环境: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项目生产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不利影响;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需与道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以减少营运期污水排放对区域水环境的不利影响。

5、地下水环境:项目挖方路段不会挖至地下水稳定水位之下,填方路段也不涉及填堵落水洞等,路基挖填方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水位或水量;化粪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在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6、生态环境: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为灌草丛和旱地作物,项目的建设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项目建设中沿线受影响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干扰的常见物种,故项目的建设也不会导致评价区内动物物种多样性的降低。

7、固体废物:施工期永久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对环境影响小;营运期固体废物全线有南宁市环卫部门进行收集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项目所在区域NO2、PM*、TSP、CO等因子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根据水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驮麻溪上游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标准,驮麻溪入右江前*m断面COD超标,超标原因是农业面源与生活面源污染。

3、声环境状况: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污染源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根据本次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沿线噪声监测点全部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相应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项目所处区域已经完全处于人类开发活动范围内,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稀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评价区内动物多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影响的各种常见两栖、爬行类、鸟类等动物及家禽等,未发现受国家及自治区保护物种存在。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拟建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七、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隆安县蝶城路*3号

邮编:***

联系电话:**-***8

联系人:冯工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5号邮编:***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人:裔工

九、公示有效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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