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陆翔路(宝安公路-沙浦河)拓宽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6/6/15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上海
代理机构:
宝山区陆翔路(宝安公路-沙浦河)拓宽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 发布单位:同济大学
发布日期:**年*月*日
相关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一次公示环评第二次公示
1、说明
同济大学受上海市宝山区公路管理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三次信息发布。
上海市宝山区公路管理中心、同济大学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1) 项目名称
陆翔路(宝安公路~沙浦河)拓宽改建工程
(2) 项目地点
宝山区顾村镇
(3) 建设单位
上海市宝山区公路管理中心
(4) 项目所属行业
E** 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5) 项目内容 表1 工程基本情况一览 |
项目名称 | 陆翔路(宝安公路~沙浦河)拓宽改建工程 | 道路工程 | 工程范围 | 宝安公路~沙浦河 | 长度 (m) | *1 | 走向 | 南北向 | 车道 | 双向4车道 | 等级 | 二级公路(参照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 | 实施宽度 (m) | *m | 设计车速(km/h) | * | 桥梁工程 | 新建 | 无 | 排水工程 | 雨水管(m) | 新建DN**~**管道,**m | 污水管(m) | 沿用现有污水管道 | 附属工程 | 交通管理设施 | 标志标线1.*km,信号灯4组,路灯*盏,护栏**m | 绿化(m2) | ** | 行道树(棵) | *7 |
(6)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通过采取一定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项目建设的经济社会效益良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第三次信息发布文本
见链接。
2)查阅期限
自公布日起十个工作日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评价机构名称:同济大学
(2)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号
(3) 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四平路**号明净楼*4
(4) 评价机构联系人:冯老师
(5)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fengcang@******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附近居民、企事业员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的公众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对本次公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次信息发布文本)中所涉及内容的认识和意见,可通过公布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
(2)反馈时限
自公布日起十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公布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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