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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环评项目
湖北广水吉阳山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6/6/29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湖北
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和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号),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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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广水吉阳山风电场工程由国电长源广水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湖北省随州广水市和安陆市境内,场址距广水市公路里程约*.1km,风电场由两条南北走向的山脊组成,有效山脊长度约 *km,项目整体高程在*m~*0m之间。

  本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为:共安装*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装机总容量*MW,预计项目建成后年上网电量为**万Wh;配套修建道路全长*.3km(其中新建道路*.8km,改建道路*.5km);新建*kV集电线路*.7km(全部为直埋电缆线路);在风电场内新建一个*0kV升压站,利用*0kV升压站送出线路接入电网。

  本工程总工期为*个月。本工程静态总投资**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

  表1 项目组成及工程特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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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与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云台荒风电场的建设可充分利用当地的风能资源,对缓解当地电力供需矛盾起到一定作用,符合湖北省级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订),风力发电不是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行业。

  (2)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场区不涉及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场内无如军用类等重要通讯设施。拟建风电场区域内不涉及湖北省已知鸟类迁徙通道。

  工程区及周边生物多样性程度不高,工程占地范围内无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及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因此,工程选址不涉及原始天然植被,占地范围内无特有(珍稀)植物群落,未发现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项目选址可行。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湖北广水吉阳山风电场工程占地类型主要为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草地和公路用地等。工程占地面积较小,施工占地对自然植被的影响很小。工程占地范围内无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工程选址不涉及原始天然植被,占地范围内无特有(珍稀)植物群落,无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工程建设仅导致部分植被面积和常见植物种类数量的损失。评价区内共分布有鸟类有*种,隶属于*目*科。其中,以雀形目鸟类最多,共*种,占评价区鸟类种类总数的*.*%。评价区内未发现国家Ⅰ级保护鸟类分布;有国家Ⅱ级保护鸟类2种,即红隼、斑头鸺鹠;有湖北省重点保护鸟类*种。

  根据现状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周边的地表水体水质较好,所监测的指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相应水质标准。

  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所监测指标小时均值、日均值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区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1类标准。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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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风电场工程对项目区环境影响的主要方式是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工程总占地*.*hm2,其中有林地2.*hm2、灌木林地*.*hm2、其他草地*.*hm2,公路用地5.*hm2。其中永久占地*.**.*hm2、临时占地*.**.*hm2。吉阳山风电场工程建设主要影响林林及灌草丛,,且以上植物在评价区内皆为常见植物,永久占地带来的损失虽不可逆,但面积较小。而临时占地后的区域在施工结束后可以尽快恢复。因此,工程对区域植被的影响较小。

  工程评价区吉建设区未发现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因此,工程建设对重要植物资源没有影响。

  风电场建设会切割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活动会干扰动物,致使其外迁,短期内工程区分布的物种数量会减少;本风电场的选址不涉及湖北省鸟类迁徙的主要通道,对于迁徙鸟类没有影响。

  此外,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将改变原地貌,占压、损坏土地和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建设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是土壤流失量增加,弃渣场在降雨和径流冲刷下,产生水土流失,并对区域内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但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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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期

  拟建风电场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搅拌站和料筒的冲洗,排放量约2m3/d,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拌合工序或道理洒水降尘。

  施工期高峰期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m3/d,建设单位拟在施工营地设置旱厕,定期清运作农肥,施工结束将旱厕拆除恢复植被,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开挖填筑将造成较大面积的地表裸露,在雨季时雨水冲刷泥土,泥土随雨水进入地表水体,将会导致附近地表水体中悬浮物浓度升高。评价区地表水体主要为山塘型水库,在本工程的施工场地设置雨水截、排水沟和沉砂池,经沉淀后排入周边的水体。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升压站职工的生活污水,污水量很小,升压站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用于升压站及周边灌丛用水。项目生活污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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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扬尘污染,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诸多因素有关。在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扬尘污染对其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且施工扬尘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完成、生态恢复工程的实施,影响影响也将随之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为控制扬尘的污染,工程中将采取措施,在运输水泥等容易分散的材料或堆放材料时加强遮挡防护措施,减少施工期粉尘对居民和施工人员健康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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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期

  ①机械噪声影响

  根据预测,各施工机械在距离噪声源*0m处,各个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值为*.0~*.0dB(A);在距离噪声源*0m处,各个噪声源产生的噪声值为*.0~*.0dB(A),柴油发动机对声环境的影响最大。施工机械与场界距离小于*0m时,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在场界处昼间容易超过(GB**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dB限值。

  ②施工交通噪声

  在白天公路两侧噪声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1类标准达标距离为*m,夜间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1类标准为*0m。项目施工时运输车辆较少,在采取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减少病车上路、白天运输、低速行驶、禁止鸣号等措施以确保施工材料及土石方运输车辆不对声环境产生影响。

  (2)运营期

  ①风机噪声影响

  通过预测分析,在距风机*0m以远,风机噪声的影响值可以衰减至*.9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1类昼间标准;距风机*0m以远,风机噪声的影响值可以衰减至*dB(A),达到( GB**-**)1类夜间标准。为进一步降低风机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在机组招标设计时,选择低噪并具有较好防噪设施的机组;运行期加强对机组的维护,定期检修风机转动连接处,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②升压站厂界噪声影响

  通过预测分析,升压站厂界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要求。另一方面,升压站远离居民点,因此,升压站运行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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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弃渣,且弃渣数量较多,其堆积体属于较松散的物质,受雨水冲刷,易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加重区域水土流失程度。因此应对剥离的表层植被及表土资源,就近堆存在表层植被及表土堆存区域,并采用编制袋装土垒筑临时挡墙的方式,既作为临时拦挡措施、又保存表土,既节约投资,又可防止发生新的水土流失。

  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桶和收集池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的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风机及升压站电气设备检修废油、箱变废油及事故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检修废油及变压器油用专门的容器存放,事故废油由事故油池收集,统一运往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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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环境:施工期采用旱厕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污水禁止外排,用于场地内浇灌;混凝土冲洗废水采用调节预沉池+清水池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工程施工,禁止外排;对各风机基础施工作业面产生的施工废水,应在附近设置简易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禁止外排。

  对营运期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后用于场地浇灌,禁止外排。升压站事故油池应设置1套(*m3),最大程度的避免废油外排。

  环境空气: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能够达到国家标准;在开挖集中工区、施工公路等地非雨日早、中、晚来回洒水以减少扬尘;施工过程中受大气污染影响最为严重的是现场施工人员,应着重对施工人员采取防护措施,如佩带防尘口罩等。

  声环境:施工机械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对强声源设备设置有效的噪声控制装置;加强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对于施工噪声,原则上夜间不进行高噪声的施工作业,混凝土需要连续浇捣作业之前,应做好人员、设备、场地的准备工作,将搅拌机运行时间压到最低限度;施工过程中规范施工操作,力争从噪声源头减缓施工噪声对环境影响;为了保护周围声环境,在不影响电气安全的前提下,建议在升压站围墙外种植枝叶茂密、吸声效果好的乔木,形成绿化林带,减少对周围的影响;对主控楼内人员集中的地方(检修人员等),应采用吸音材料,以减少噪声影响。

  生态环境:施工车辆必须沿规定的运输路线行驶,不得随意越界行驶。采取表土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对各开挖面和占地区域要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和熟化土分开堆放,并按原土层顺序回填,以便施工区植被恢复;工程土石弃渣禁止随意堆放;做好场内公路、升压站、施工生产设施等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措施;针对场内施工公路、施工生产生活建筑、风机基础等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清理公路沿线渣料,对沿线裸露区域覆土恢复植被。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建筑垃圾外运陈巷镇指定垃圾堆场,场地清理完毕后覆土恢复植被;对升压站围墙外区域植树种草,尽量采取植物遮挡措施;风机基础区采取覆土植草;对直埋式电缆开挖区域采取覆土后恢复植被。

 四、公众参与结论

  本次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份,实际收回*份,发放单位调查表7份,回收7份,共计*份。*.6%的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人对本项目的建设持反对意见。同时,希望建设单位做好施工期生态保护,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场区不涉及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场内无如军用类等重要通讯设施。拟建风电项目区域不涉及湖北省已知鸟类迁徙通道。工程区及周边生物多样性程度不高,工程占地范围内无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及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因此,工程选址不涉及原始天然植被,占地范围内无特有(珍稀)植物群落,未发现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项目选址可行。

  项目投入了一定的资金用于环境保护,在实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和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有效减缓建设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的建设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的下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六、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新桥思路1号

  电话:*7-****

  传真:*7-****

  联系人:孔工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国电长源广水风电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3号国电大厦

  电话:*7-****

  联系人:程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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