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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环评项目
鄂州电厂三期500kV上网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6/7/27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湖北
代理机构: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鄂州电厂三期的建设可满足湖北省电力负荷增长的需要,保障湖北电网电力供应安全,为湖北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本期工程的建设是鄂州电厂三期工程机组电力送出的必要条件,可保障鄂州电厂三期工程可靠送出,有利于增加鄂州受端电网的电源支撑,提高湖北电网西电东送的安全稳定水平,也能为鄂东地区接收区外电力创造有利条件。为此,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拟建设鄂州电厂三期*0kV上网输变电工程。

  **年5月,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委托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单位”或“我公司”)进行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在调查、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报告为简本。

  2、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左岭街道办事处以及鄂州市华容区葛店镇境内,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1)新建鄂州电厂三期~*0kV光谷变*0kV线路工程:新建*0kV双回线路*km,导线4×JL/LB1A-*0/*。

  (2)凤凰山~磁湖Ⅱ回线路由凤凰山变改接至光谷变,******,按单回路架设,导线4×JL/G1A-*0/*。

  (3)扩建间隔工程:*0kV光谷变扩建*0kV出线间隔3个。

  本工程总投资约为**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1.*%。

  3、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相符性

  本工程为*0kV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正)》中“*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和“电网改造及建设”类项目,属于“鼓励类”。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是相符的。

  本项目线路路径取得了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的同意,与武汉市及鄂州市城市规相符。

  本工程新建鄂州电厂三期~光谷变*0kV线路采用同塔双回的方式架设,有效缩减了高压线路通道占地,线路形式合理。本工程线路全部位于开发区内走线,路径选择符合当地规划,减少了对当地的环境影响,节约了建设用地,路径走向选择合理。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电磁环境

  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各测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相应的控制限值要求。

  2、声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线路沿线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及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相应的标准要求;*0kV光谷变电站扩建间隔侧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及夜间噪声监测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中2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1)非居民区工频电场预测评价

  线路在非非居民区走线,当导线对地距离为*m时,******:

  典型杆塔条件下,当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等GB**-**所列场所,导线对地距离为*m时,******.*8kV/m,小于*kV/m。

  (2)居民区工频电磁场预测评价

  根据类比及模式预测结果,典型杆塔导线对地*m时,******.*3kV/m,******.*2kV/m,******.*5kV/m,边导线外*.5m地面*.5m处电场强度为3.*3kV/m,边导线外*.5m地面*.5m处电场强度为3.*1kV/m,边导线外*.5m地面*.5m处电场强度为3.*7kV/m,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相应控制要求。

  (3)居民区线路高度抬升结论

  由计算结果可知,典型杆塔线路对地最小高度分别为≥*m、*m、*m、*m、*m、*m时,******、******、******、*.5m、*.5m、*.5m(分别对应1F坡顶、1F平顶/2F坡顶、2F平顶/3F坡顶、3F平顶、5F坡顶、6F平顶)高度处,线路边导线外5m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可小于4kV/m的评价标准。线路在1F坡顶房屋附近走线时高度不应低于*m,在1F平顶、2F坡顶房屋附近走线时高度不应低于*m,在2F平顶、3F坡顶房屋附近走线时高度不应低于*m,在3F平顶、4F坡顶房屋附近走线时高度不应低于*m,在5F坡顶房屋附近走线时高度不应低于*m,在6F平顶房屋附近走线时高度不应低于*m。

  2、输电线路噪声影响分析

  本工程线路声环境影响采用类比的方法进行评价,类比对象选择*0kV孱复Ⅰ回、孱复Ⅱ回线路,根据类比线路的监测结果可知,*0kV线路在晴好天气下噪声值较低,不会影响周边环境,各敏感点处声环境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相关限值要求。

  3、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0kV光谷变电站本期主要是扩建间隔,运行期不新增值守人员,不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

  4、水环境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废水,不会对线路沿线水环境造成影响。

  *0kV光谷变电站本期主要是扩建间隔,运行期不新增值守人员,不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

  5、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占地处的植被均为区域常见物种,不涉及珍稀保护野生植物集中分布区及古树名木。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后,不会使区域物种群落的演替发生改变和地带性植被发生改变,不会对区域植物产生影响,不会降低区域植物资源的多样性,不会改变其结构和功能,也不会对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产生影响。同时,本工程具有占地分散、占地面积相对较小的特点,设计和施工期将采取相应生态保护措施,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程度较小。

  6、敏感点环境影响

  根据类比分析情况,结合模式预测结果,本工程居民类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环境影响因子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及噪声均能分别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四、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结论

  一般而言,输变电工程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存在风险的物质主要有变压器油及废蓄电池,本项目仅为输电线路建设,无风险物质存在,产生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前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增强他们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保护野生动植物,杜绝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对线路沿线可能分布的散生受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避让。如无法避让,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迁地保护,迁地保护由当地林业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迁地保护要遵守就近保护原则,并保证迁地保护植物的成活率;经过林区时应采取砍伐量和林地破坏相对较小的架线工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塔基施工临时占地等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

  (2)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等特定场所时,导线对地高度大于*m;线路对1F房屋线路高度应不小于*m,对2F房屋对地高度不应小于*m,对3F房屋对地高度应不小于*m,对5F房屋对地高度应不小于*m,对6F房屋对地高度应不小于*m,。

  (2)尽量选用低噪声系列工程机械设备并合理布置,使其远离声环境敏感点;在施工场地边界建设临时围墙。

  (3)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要求施工单位对挖方土及时进行清运,尽量就地回填,多余的弃土及废弃的沙石、混凝土等应按武汉市渣土办指定的地点回填或堆放,废包装物交有关部门回收利用,禁止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尽量缩短垃圾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所有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投入到垃圾箱中,最终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和统一集中处置。

  (4)采用初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现场施工抑尘。******,杆塔塔基、施工便道和牵张场的设置应远离水体,避免线路施工时对水体造成影响。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包括车辆和线路施工设备)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同时严禁在水体附近冲洗含油器械及车辆;项目施工期短,线路施工人员可就近租用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变电站(光谷变间隔扩建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化粪池进行处理,不外排。

六、公众参与结论

  1、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经现场调查,线路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主要为线路沿线分布的集中居民区,主要有: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花园村8组、甲铺岭村(9、*组)、卸甲村3组、程墩村(8、9、*组)、上街村(3、4组)、以及鄂州华容区葛店镇的田岭村袁家畈湾、涂塆村*组、线路附近葛洪大道两侧集中居民区、线路附近葛店正街两侧集中居民区、熊塆村(6、9组)。

  2、公众参与结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文件鄂环办[**]*号《关于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结合拟建项目周边社会环境状况,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媒体公示、张贴公告以及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本次评价广泛收集了本地区各界人士对该建设项目的看法、意见,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希望等。

  网上公示及张贴公示期间,我公司未收到有关本工程建设相关意见及建议的邮件、电子邮件及传真等,也未接到有关本工程建设的相关电话。

  走访调查时,公众普遍表达了对高压线路运行影响身体健康的担心,调查人员向公众解释了高压线路运行中产生工频电磁场,因频率极低并不能形成有效的电磁辐射,介绍了国际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及我国标准设置、同类型项目监测达标情况,以及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可以确认低强度电磁场下的暴露对健康造成影响等情况,大部分公众消除了担忧。

  调查统计结果表明,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并满足国家标准的前提下,*.1%的公众表示支持工程建设,******%的公众表示无所谓,无公众表示不支持。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线路选线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工程运行后环境影响能够满足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八、联系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和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7-****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7-****

  邮  箱:anyuanhb_hjs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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