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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环评项目
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6/9/27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广西
代理机构:
**-9-*

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号)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南宁市相思湖新区邕隆路*号

项目总投资:**6.*万元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处理规模为处理餐厨废弃物*0t/d(含厨余垃圾),地沟油*t/d的处理系统;主要建设预处理系统、厌氧发酵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等。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结论: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内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各监测点位的小时值、日均值浓度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日均值浓度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浓度限值;NH3、H2S满足TJ*-*《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臭气浓度满足GB**4-*《恶臭污染物浓度排放标准限值》二级标准。由此可见,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邕江各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Ⅲ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监测点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8-*)Ⅲ类水质标准。

4、声环境质量现状结论:项目厂界南面、西面、北面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厂界东面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4a类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和保护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水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两类。施工废水往往含有一定的石油类,拟采取修建隔油沉沙池,对其进行隔油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混凝土搅拌工艺中,不得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由槽车拉至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一级B标准,排入邕江。

(2)废气治理措施

施工场地采用洒水措施控制扬尘产生,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建筑材料堆放场需有篷布遮盖。

施工期汽车尾气主要通过使用低排放量的机械设备、要求使用的所有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及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等措施,来减少其废气的排放量。

(3)噪声治理措施

遵守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优化施工时间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机械处于最佳工作状况,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适当减速,禁止鸣笛,选取敏感点较少的材料运输线路。

(4)固体废弃物

对于施工过程产生垃圾等,不得随意堆放。生活垃圾要求集中分类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运营期污染防治对策和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垃圾预处理车间、沼渣处置系统以及废水处理系统释放的恶臭气体、锅炉燃气废气、火炬系统废气等。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湿式净化塔+微生物降解”处理后由*m高排气筒排放,臭气浓度达到GB**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NH3、H2S满足TJ*-*《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锅炉废气各污染物排放均达到 GB**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锅炉废气可直接通过*m高的烟囱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项目火炬的燃烧产生SO2、NO2排放浓度达到GB**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该部分废气排放属于间歇排放,气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来自脱水系统的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沼气脱水废水、臭气处理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近期由槽车送至江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远期,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建成投入使用后,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排入邕江。因此,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正常生产时,项目厂界南面、西面、北面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2类标准,厂界东面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4a类标准,同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消声器,设置消声、吸声机房,合理布置总平布局,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厂区的环境绿化等消声降噪措施。经采取防治措施后,噪声强度可明显降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固废主要包括餐厨垃圾预处理产生的杂质、厌氧消化脱水残渣、废脱硫剂、废吸附剂、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预处理产生的杂质部分回收,大部分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厌氧消化脱水残渣作为作营养土外卖;废脱硫剂和废吸附剂由厂家回收再生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拟建项目生产工艺先进,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的建设能提升企业的整体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所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实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厂址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营运中严格实施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管理措施等,解决好公众关心的各项环境问题,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请您在公示期内,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可向环评公司进行咨询,联系方式附后。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个人。

2、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3、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个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陆工电话**-***0 地址:南宁市相思湖新区邕隆路*号

评价机构:柳州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联系方式:**-***1

地址:柳州市三中路*号之一文轩大厦*-*号

广西蓝德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柳州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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