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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贵屿园区火法处理废旧印刷电路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6/6/29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广东
代理机构:

广东贵屿园区火法处理废旧印刷电路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广东贵屿园区火法处理废旧印刷电路板项目(一期)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节能(汕头)再生资源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内(项目中心坐标经纬度为东经:*6°*&#*;9",北纬*°*&#*;*";),总占地2万平方米。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1.*亿元人民币。

设计规模:项目设计处理拆除电子元件的废旧印刷电路板规模**0吨/年,配有一台*.7吨/日流态化再生炉和精炼炉;配套生产溴化钠*0吨/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影响:配套成熟的烟气处理系统,根据AERMOD模式预测结果,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污染物小时、日均浓度叠加背景值后均能达到标准要求,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年平均最大浓度均达到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正常排放时对周边主要环境敏感点、关心点的影响较小,能够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贵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以及地面冲洗废水进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园区,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本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以及地面冲洗废水全部收集进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贵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地下水防治区均采取严密的防腐防渗漏措施,防治废水渗漏污染地下水的情况出现。

(4)声环境影响:正常工况下,厂界各预测点噪声预测值均符合评价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

(5)固体废弃物影响:本项目的固废主要包括废粉尘、飞灰、废活性炭、水淬渣及生活垃圾。废粉尘、飞灰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活性炭作为燃料回用于再生炉,不外排;水淬渣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处理前,需委托相关资质进行危险废物判别,如为危险废物需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各种固废均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潜在环境风险的事故类型包括:泄漏、火灾、、废气事故排放等。经环境风险分析评价,在采取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各类环境风险事故是可控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烟气处理:采用“急冷+布袋除尘+二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组合式烟气净化工艺,去除焚烧烟气中的颗粒物(烟尘)、酸性气体、氮氧化物、重金属和二噁英类,设置在线监测系统,并与汕头市环保局联网。
(3)废水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后进去贵屿生活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园区,不外排,地下水防治区设施均采取严密的防腐防渗漏措施,防止出现垃圾渗滤液的渗漏而污染地下水。
(4)固废处理:本项目的固废主要包括废粉尘、飞灰、废活性炭、水淬渣及生活垃圾。废粉尘、飞灰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活性炭作为燃料回用于再生炉,不外排;水淬渣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处理前,需委托相关资质进行危险废物判别,如为危险废物需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使用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均按要求设置,必须设计有完整、高效的消防报警系统。设置DCS报警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监测计划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内(项目中心坐标经纬度为东经:*6°*&#*;9",北纬*°*&#*;*";)。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相关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
评价认为,建设项目本身属于环保工程,具有明显的电路板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优点,本项目的建设将会改善贵屿园区的环境卫生条件。只要建设单位能严格按照项目设计进行施工,并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运行过程中加强运营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就可以实现项目对污染物的有效控制,确保各类污染物按照严于新国标的设计标准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在此基础上,本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具有环境可行性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初稿)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初稿)将在广东建设工程信息网站(http://******)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若需索取补充信息,可通过书信和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书面要求,索取期限自本公示起*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项目周围单位、专家、群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要求及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看法的公众,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采用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将您的意见按上述联系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1)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节能(汕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华美片区内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邮 箱:zhangyuhao@******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号**房 邮编:***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

传 真:*0-**** 邮 箱:nanjingguohuan@******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起*个工作日内。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