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美大道(平龙路~绕城高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那美大道(平龙路~绕城高速)工程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法》(环发**[*]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那美大道(平龙路~绕城高速)工程
建设地点:南宁市五象新区
规模:那美大道(平龙路~绕城高速)工程位于南宁市五象新区,为新建城市道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km/h,道路红线宽度为*米,设计起点起于平龙路,设计终点止于绕城高速,道路全长4.*公里。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江北大道河堤段*号
联系电话:**-***5
联系人:覃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二路6号邮编:***
联系人:梁艳
电话:**-***5 传真:**—***2
电子信箱:lmzz**@*******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我单位现已委托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评价委托,成立课题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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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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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②项目建设及营运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
③对项目建设及其环保工作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年*月2日至**年*月*日。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年*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