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第*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正式委托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为切实维护项目建设区域居民所应该享受的的环境权益,了解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提高项目建设与周边社会、环境的协调性。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第*号]文),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就拟建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大昌尾矿库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大昌尾矿库工程变更 2、建设地点:六安市霍邱县高塘镇吴集村 3、项目概况: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大昌尾矿库项目选址于霍邱县高塘镇吴集村吴集铁矿界内。**年5月,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年6月7日,六安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大昌尾矿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大昌尾矿库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各方面因素,造成尾矿库坝体、库容、排水系统等建设方案与批复的环评报告书发生变更,需编制大昌尾矿库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 大昌尾矿库变更后,设计坝顶标高+*m,最终堆积坝标高至+*m,最大坝高*m,尾矿库总库容*7.*×*4m3,******,有效库容为*******×*4m3,为四等库。工程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为**.6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6 通讯地址:六安市霍邱县高塘镇吴集村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E-mail:****8@****** 传真:**—****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5号民创中心*9室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废水: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生产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澄清后排至回用水池,最终回用于选矿生产;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尾矿库受风力作用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噪声:企业选择低噪声设施,经过减振措施后,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量; 生态环境:本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地表形态的变化、土地利用类型变化等方面,对地形的影响主要是地面平整、场地建设等。 (二)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其对策 废水:生产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澄清后排至回用水池,最终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尾矿库受风力作用产生的粉尘,采取均匀放矿、洒水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企业选择低噪声设施,经过基础减振措施后,项目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项目主要进行尾矿的贮存,闭矿后进行闭矿复垦,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生态环境:加强生态保护,服务期满后全面进行生态恢复,尽可能减小生态影响。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环境与产业发展规划。项目选址适宜,防治污染的环保措施完善可行,根据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本项目建设投产后的环境影响比较小,在当地环境可接受的环境容量范围内,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建设项目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并将合理化意见和措施落实到项目中去。 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自本公告发布起十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公众意见有效,邮件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 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汇泽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