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武汉市黄陂区交通运输局委托,我公司承担黄陂区滨湖路延长线(新十公路至石道线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黄陂区滨湖路延长线(新十公路至石道线段)工程
2、建设单位:武汉市黄陂区交通运输局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位置及规模:黄陂区滨湖路延长线(新十公路至石道线段)工程西起新十公路,东至石道线(G*8),总体呈东西走向。道路全长1.*km,道路红线宽度*m,按照双向6车道实施。主线行车道宽*m,设计车速*km/h。道路设置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沿线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市政管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期拟定**年*月~**年*月。
二、建设项目造成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工程对土地的占用,工程开挖对土壤、植被等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粉尘、扬尘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征地拆迁对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施工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以及由车辆行驶噪声、施工机械噪声、汽车尾气、施工场地对沿线的影响。
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道路营运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交通噪声对道路两边居民点的声环境影响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可能造成的风险事故影响等。
1、噪声
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还需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施工通道应合理选择,尽量避免穿越集中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建筑,加强对集中居民点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期噪声监理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简易噪声测量仪器,对施工场所附近的居民点进行监测,以保证其不受噪声超标影响。
营运期: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人口密度较大路段,在附近设置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经常养护路面,保证道路的良好路况。评价提出对车辆行驶采取局部敏感路段考虑适当控制车速、严禁鸣笛,同时对部分超标的居民点采取设置通风隔声窗或双层玻璃窗措施。对于冯树岭村区域高架桥段南侧靠居民区一侧安装隔声屏障。
2、废气
施工期:拟建工程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沥青烟气、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其中粉尘污染和沥青烟气对环境影响较为突出。通过对堆场、未铺装路面进行经常的洒水作业,现场不设置沥青搅拌站,可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大大减轻。
营运期: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洒水,降低路面尘粒;项目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营运期汽车尾气对沿线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冲洗废水等。施工期主要可通过加强管理来减缓公路建设对水环境影响,尤其是施工营地、施工场地的管理。通过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后,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本项目设置排水系统,道路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系统。项目路面径流会使项目沿线水体水质在短时间内将有所降低,但这种影响只发生在降雨初期,在水体自净能力的作用下,可为环境所接纳,对水体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在新十公路~环湖路段设置污水管道,最终排入新十公路规划污水管道。最终沿新十公路往南排入盘龙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府河。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路基挖填土方和房屋拆除,由“渣土办”协调运指定地区进行工程回填利用。临时废弃土方主要为表土剥离土方,用于后期绿化带、边坡植物防护绿化覆土回填。堆放场地位于道路红线内,不新增占地。
运营期:道路两侧人行道设置垃圾收集桶收集道路运营垃圾,环卫工人定期处理,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处置。
5、社会环境
施工前期沿线建筑物的拆迁将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自始至终体现协商方式,使受影响人群了解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拆迁时间等,在施工期间应与搬迁单位及居民签定协议书。施工过程中,施工车辆的进出、占用道路,会影响沿线居民出行。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好工期,做好交通组织实施方案,施工期保留沿线居民集中居住、企事业单位进出通道,派遣专人在现场对交通进行指挥,疏导道路车辆,使项目施工对周围居民的交通出行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本工程建设是公益性的市政建设项目,对社会和经济具有积极效益。本项目的建设不仅为沿线居民、工厂提供便捷的交通条件、配套完善的市政设施,还可以改善区域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对推动周边经济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6、生态环境
工程施工期活动范围主要集中于道路红线范围内,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在征用土地范围内施工,尽量减少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建设中永久占地的表层土于临时堆土场予以临时堆放,用于后期绿化带的回填。临时占地在施工前也应保存好熟化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熟化土,复种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进行统一处理后,集中运出施工区以外,杜绝随意乱丢乱扔,压毁植被的现象。减少和降低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建议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弱振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机械设备运转要求定期检查、保养设备,以降低设备因润滑不当引起的噪音。工程完工后尽快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加密绿化带,加紧植被和自然景观的恢复,有利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滨湖路延长线(新十公路至石道线段)工程符合产业政策和地方规划,对完善区域基础设 施、路网建设,提升城市功能有重要意义。工程建设和项目所在地区域建设具有较好的协调性,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将对工程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声环境、空气环境等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在确保环保资金投入、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本报告书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有效地控制和减缓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武汉市黄陂区交通运输局
2、联系地址:武汉市黄陂区双凤大道*2号
3、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4、联系方式:*****6
五、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衡平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8号A座*层7号
3、联 系 人:胡工
4、联系方式:Tel:*7-**** Email:****9@******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关心的环境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或工程建设单位等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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