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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环评项目
湖北老河口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07/10/23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湖北
代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令第*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以下为《湖北老河口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征求公众意见的有效期为自公示发布*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此期限内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反馈对该报告书的建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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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规划背景

  老河口经济开发区原名为老河口市仙人渡工业园,于**年开始筹建,**年被老河口市政府批准为市级工业园,**年8月经国家发改委审核,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批复范围为*公顷,位于仙人渡镇汉丹铁路西侧。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原选址有误,原规划区域未建设开发区,老河口经济开发区实际建设于李楼镇。由于原规划面积不能满足老河口市经济发展的需求,故老河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年6月向湖北省住建厅提交了扩区调区的申报材料。

  **年9月湖北老河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湖北老河口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北至大桥路,南至汉十高速公路,西至汉江左岸-梨花大道,东至光化大道-仙李路,其中近期规划面积约为*.*平方公里,远期规划面积为*.*平方公里。

  近期规划主要包括食品加工、纺织产业园、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园、战略新兴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等4个园区,其中食品加工、纺织产业园区域(原农产品加工园)于**年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并获得老河口市政府的批复,陈埠科技产业园(现战略新兴产业园)于**年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并获得老河口市政府的批复,循环经济产业园于**年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并获得老河口市政府的批复。

  (2)规划环评背景

  本次评价范围近期约为*.*平方公里,远期规划面积为*.*平方公里,评价以近期规划范围为重点。近期规划的4大园区中,陈埠科技产业园(现战略新兴产业园)于**年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报告并获得了老河口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循环经济产业园于**年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环评报告并获得了襄阳市环保局的审查意见。

  (3)评价重点

  确定规划区域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区及保护目标,分析规划区域开发建设的环境制约因素;研究规划区域的发展建设对环境的需求,确定大气、水环境容量和区域环境承载力,从而分析规划开发建设总目标、规模、布局、开发时序的环境合理性;根据上位规划对规划区域的相关要求,就规划与区域规划的协调性进行分析,论证配套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规划的合理性,从而保证规划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不被破坏;提出规划环境目标及管理目标,提出预防污染与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为推进生态化建设、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促进其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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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河口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远期规划面积约为*. *平方公里,北至大桥路,南至汉十高速公路,西至汉江左岸-梨花大道,东至光化大道-仙李路。其中近期规划面积约为*.*平方公里。本评价以近期规划为评价重点。

  规划区内环境功能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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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至**年,规划区域环境空气SO2、NO2、TSP、PM*四项指标日均值及小时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除此外监测的二甲苯、ZnO、NH3、H2S等指标,也均符合相应标准,无超标现象。规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年监测结果表明,规划区域环境空气SO2、NO2、PM*三项指标日均浓度值及SO2、NO2指标小时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的要求;铅指标日均值浓度值满足《大气中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卫生标准》(GB**-*)中铅及其无机化合物(换算成铅)的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TVOC指标8小时均值浓度值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3-**)中的标准要求。

  SO2浓度在**年至**年变化不大。NO2浓度在城区中心附近及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有较大程度的增加,在其余位置增加幅度不大。主要是由于老河口市城市扩张,城区面积变大,以及循环经济产业园近年来引入部分企业进行生产,导致老河口经济开发区内部分区域NO2浓度增加。PM*浓度在纺织及机械制造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在其余位置增加幅度不大。主要是由于老河口市近年来在这部分区域内引进企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颗粒物等,导致该区域内PM*浓度增加。

  (2)**年监测结果表明,除陡口断面氨氮满足III类标准,其余断面各指标均满足II类标准。老河口市地表水环境普遍较好。由统计结果可知,**年至**年汉江老河口段水质变化不大,均未出现超标状况,未出现水质恶化趋势。

  (3)**年监测结果表明,在2#齐家庄以西测点及4#申家湖以南测点,地下水氨氮超标;所有点位的锰均超标。其余点位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8-*)中“Ⅲ类标准”。

  锰超标主要是由于该区域地下水锰本底值偏高。氨氮偏高主要是由于该区域地下水主要由当地村民采用作为生活用水,在取水口部分由于生活活动,造成氨氮源污染。

  根据往年开发区内项目监测统计结果,开发区范围内地下水除锰指标外,其余指标变化情况不大。

  (4)**年监测结果表明,规划区内各层土壤中汞、铅、镉、砷、铜、锌、镍、铬的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8-**)中的二级标准,可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

  (5)**年监测结果表明,规划区域背景噪声环境整体情况较好,监测点位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相应功能区类比的标准限值要求。

  (6)**年~**年对汉江中下游鱼类资源现场调查分析结果显示,丹江口大坝至王甫洲大坝江段,现有鱼类*种,隶属7目。与**~**年调查结果相比,近*年来汉江老河口段鱼类物种数变化不大;与**年调查结果相比,鱼类物种数减少了*种,为点面副沙鳅、鯮、?、无须鱊、越南刺鳑鲏等。其中鲤形目减少了*.6%、鲇形目减少了*.3%。

  汉江中下游干流的水资源梯级开发利用造成了水生生境的片段化,梯级大坝及南水北调一期工程运行改变了汉江中下游的水文情势和生源要素(氮、磷营养盐及重金属、有机物等)的时空分布,影响水生生物物种的生存、繁衍及群落结构的变化,使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发生改变。汉江中下游干流生境阻隔及片段化,流水生境的萎缩,将不可避免地导致鱼类种群数量的下降汉江老河口段鱼类的饵料生物基础也发生了明显变化。近*年浮游生物的种类数量有所增加,密度和生物量增加明显,而底栖生物生物量减少明显。

  汉江老河口段堤岸线内植物多样性水平相对较低,湿地植物相对贫乏,珍稀植物较少。陆生植物较少,两岸乔木林主要为杨树人工存林,夹杂少量枫杨、水杉林,树种单一,林分结构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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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规划空间范围

  老河口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远期规划面积约为*. *平方公里,北至大桥路,南至汉十高速公路,西至汉江左岸-梨花大道,东至光化大道-仙李路。近期规划面积约为*.*平方公里。

  (2)规划空间布局

  规划远期形成“两心、两带、六轴、十片、多节点”的片区空间结构。

  两心: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城南产业服务核心。

  两带:梨花大道城市综合功能发展带、光化大道城市产业发展带。

  六轴:大桥路、上海路、黄营路、科技路轴、白鹤路、汉口路城市功能轴。

  十片:滨江行政与文化休闲旅游综合区、城南综合产业服务区、临江综合居住区、瑞景社区、陈埠社区、食品加工与纺织产业园、装备制造与新材料产业园、电子与制鞋产业园、战略性新兴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

  多节点:多个社区服务节点及产业服务节点。

  规划近期形成“产城融合、东工西居”的空间格局,汉丹铁路以西、科技路以北主要为居住及商业居住混合区,汉丹铁路以西科技路以南为循环经济产业园,汉丹铁路以东、自北向南依次为食品加工及纺织产业园、装备制造及新材料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

  (3)规划定位和目标

  开发区规划定位为:汉江流域重要的产业集聚区、老谷丹联动发展的先导区、老河口市产城融合示范区。

  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为:做大农副食品加工产业、做强先进机械制造产业、做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积极培育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积极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积极承接纺织服装产业。

  开发区发展目标为:规划到**年,开发区用地面积达*.*平方公里,人口规模约*.3万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亿元,工业总产值达到**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0亿元。

  (4)产业结构

  开发区规划优先发展特色主导产业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农副食品加工产业、先进机械制造产业;重点培育战略新兴产业为: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传统产业为:纺织服装产业。规划区各园区主导产业结构见表2。

  (5)土地利用规划

  ①工业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主要集中于各个产业园内,位于经济开发区东部及南部。规划工业用地*8.*公顷,占建设用地*.*%。其中,一类工业用地9.*公顷,二类工业用地*8.*公顷。规划近期形成4处产业园区。

  ②居住用地规划

  居住用地主要集中于经济开发区北部及西部,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用地面积为*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③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规划区域规划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有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设施用地等,规划公共设施用地面积*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6.*%。

  ④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本规划区域规划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包括有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商务用地等,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

  ⑤物流仓储用地

  规划区的仓储用地位于规划区域西南部和循环经济产业园西北侧地块,总面积为*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物流仓储用地建设物流形式为陆路运输,不涉及码头建设和水运设施。

  (6)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内道路系统由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三级构成,其中主干路规划构筑“十二横、五纵”的路网结构。

  “十二横”包括大桥路、天河路、上海路、襄阳路、黄营路、瑞景路、亢营大道、科技路、前程路、牌坊路、白鹤路、梨花大道。主要承担规划区东西方向主干路的交通以及对外联系的同能。

  “五纵”包括梨花大道、汉口路、城东大道、光华大道、马翔路。主要承担规划区南北方向联系通道的作用。

  规划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米,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米,城市支路的红线宽度9-*米。

  本次规划远期城市道路总长度*4.*km,城市道路密度5.*km/km2。其中主干路*.*km,次干路*.*km、支路*.*km,各级道路的线密度分别为主干路2.*km/km2,次干路1.*km/km2,支路1.*km/km2。

  (7)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区内近期保留三水厂,供水规模为2万m3/d,同时新建陈埠水厂,近期供水规模为*万m3/d;远期扩建陈埠水厂供水规模为*万m3/d,同时根据水量,待陈埠水厂二期工程建成之后,逐步关停三水厂。

  管网供水水压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规划单元供水普及率达到*0%。

  (8)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区内现状在汉口路西侧有污水处理厂一座,远期拟搬迁,规划区的污水经汇集后排入陈埠污水处理厂和规划新建的城南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现状陈埠污水处理厂南侧。******,远期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万吨/天。规划范围内陈埠污水分区的污水排入陈埠污水处理厂,其他分区的污水排入城南污水处理厂。

  污水管道一般沿城市道路布置,道路宽度超过*米时,考虑双侧布管。规划区在黄营路南侧设置铁索堰污水泵站,在霞飞路梨花大道交口处设置污水泵站,在梨花大道汉东支路设置仙鹤社区污水泵站。

  (9)供电工程规划

  ①电源规划

  规划区在现有*0KV光华变电站的基础上,规划新建*0KV王家楼变、*0KV城南1变、*0KV杨寨变、*0KV亢家营变等变电站。

  ②高压走廊规划

  *0KV高压走廊宽度单回控制为*-*米高压走廊,双回共杆为*-*米,*KV高压走廊宽度为*-*米。以上走廊宽度沿道路、沟渠架设时走廊宽度按以上宽度减半。高压走廊下不得有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也不得栽种高大的乔木。

  ③中低压配电网规划

  规划区内*KV配电站主要采用环网供电,根据地块负荷值及其分布组成环网、开环运行,环网电源取自*0KV变电站的不同*KV母线段,近期将规划内新建和改、扩建的道路边的*KV线路全部采用电力电缆分别沿道路的东、南侧人行道下地埋敷设。

  ④*KV配电所及开闭所规划

  规划近期设置6个公用开闭所,远期设置*个*KV公用开闭所,每所*KV开闭所转供容量不大于**0KVA。

  (*)热力工程规划

  ①热源规划

  规划在区内建设一处热电厂一座,采用燃煤锅炉,规划热电厂锅炉总容量*******(包含5台*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和2台*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其中近期主要建设5台*吨循环流化床锅炉,设计供热规模约*0MW,远期在厂区内进行扩容,新增2台*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设计总供热规模达到*******。

  热电厂选址于循环经济产业园东侧,竹园路、仙李路交汇处西北角(金赞阳厂区内),******。

  ②热力管网系统规划

  规划区供热采用高温水供热系统。建设在地下综合管廊区域内的热水及蒸汽管线必须入廊敷设;在无规划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内的热水一级管网为直埋敷设方式;蒸汽管网在园区内采用架空敷设的方式,在穿越跨境道路或铁路时用直埋敷设方式。

  按照*0米的服务半径规划布置热力站,规划区内共设置*个热力站。

  (*)环境保护规划

  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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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土地利用制约

  本次开发区控规近期规划面积为**.*公顷,规划范围内涵盖李楼镇、仙人渡镇和赞阳办事处辖区用地。本次规划较原批复用地面积增加**.*公顷,并且对开发区位置进行了异地调整,属异地扩容,突破了**年国家发改委公告和省政府批复规模,目前国土审批尚未获得有效支撑。

  在本次规划区内,现状存在一定数量的一般耕地、园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无基本农田,虽然在调整后的李楼镇、仙人渡镇及酂阳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已经将开发区规划区内一般耕地、园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等纳入近期(**年)允许建设区用地范围,但仙人渡镇及酂阳办事处土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

  本次规划范围在老河口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远期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但光化大道以东规划工业用地、科技路以南陈埠社区规划居住用地及仙鹤社区二期北部规划居住用地均不在中心城区近期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本规划中将科技路以南的陈埠科技园片区规划为工业用地、仓储物流及少量商业用地,与总规中所规划的居住、商业及公园用地类型不符,目前总规的修编调整工作刚启动,至上报省住建厅审批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2)气候气象因素制约

  根据老河口市近*年气候统计资料,老河口市全年主导风向不明显,冬季主导风向为NE-ENE-E风向。在冬季,滨江综合功能区和仙鹤生活社区均位于工业区的下风向;在春、夏、秋季节,根据风向频率,滨江综合功能区和仙鹤生活社区位于工业区下风向的频率可达*~*%。在这种气候条件下,如果工业区引进大气污染型企业,其排放的废气会对周边滨江综合功能区、仙鹤生活社区等环境敏感区空气环境影响较明显。

  (3)汉江水环境保护制约

  按保持II类水质目标,汉江环境容量有限。随着老河口市及本经济开发区的工业发展与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废水量增加,势必加重排污口下游江段污染负荷,若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污染控制与集中处理措施,排入汉江的废水与污染物将严重威胁区域的水环境质量。

  (4)供水、排水、道路、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制约

  三水厂和陈埠水厂的近期供水能力不能满足本规划区近期用水需求。

  现状老城镇污水厂和陈埠污水厂均已接近满负荷运行, 按本轮规划近期不扩建陈埠污水厂、不新建城南污水厂的情况下,片区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将不能满足本规划区近期新增废水处理需求。

  规划区的道路网相对缺失,路网密度较低。内部支路网系统建设不完善,道路交叉口处衔接不畅,断头路多,尤其是汉口路拓宽尚未完成,交通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导致区内交通运行不畅。

  大桥路以南片区由于燃气管网敷设严重滞后,东南部天然气分输站尚未建设,燃气供应覆盖面现状主要集中在城区已建成区,导致规划区的能源消费结构主要以煤炭、液化石油气及电力为主。规划实施后,短期内将进一步增大对煤炭、电力的需求量,同时也会加大城区的环境空气污染。

  (5)短期内争取热电联产项目纳入国家及湖北省煤电总量规划的难度较大

  在当前国家严控煤电发展、湖北省属于煤电橙色预警等级(装机容量充裕)的形势下,短期内争取将该热电联产项目纳入国家及湖北省煤电总量控制规划具有较大难度,项目能否获得省能源主管部门核准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6)规划区块破碎化、汉丹铁路过境分割的制约

  老河口经济开发区近期建设规划区用地边缘不平滑,内部区块破碎化,而且工业用地区被分为3个区块,中间还有汉丹铁路分割。这种用地布局,不利于土地集约利用和产业链集聚延伸,难以形成工业规模化效应;不利于污染集中治理和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也不利于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区日常环境管理。

  汉丹铁路从本规划区中部由北至南穿行而过,将规划区分割为东、西两大区块,区内东西方向道路均与汉丹铁路存在交叉。过境货运列车通行时交通噪声会对沿线居住区、学校等敏感区声环境造成影响,限制沿线用地布局。

  (7)生态环境保护因素制约

  老河口市主体功能区定位为国家层面农产品主产区,同时也属于湖北省农业战略格局中划定的鄂北岗地旱作农业发展区、省生态安全格局中划定的汉江流域水土保持带,属于限制开发区域,应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严控污染排放。

  本规划区界临近汉江滨河岸线,与梨花湖省级风景名胜区、老河口市水厂水源保护区、王甫洲水库工程、百花山省级森林公园、马冲水库工程等生态保护红线区毗邻,且规划区工业用地边界邻近规划居民点、大量耕地,循环经济产业园、电子信息产业园距离基本农田保护区较近。

  在开发区的建设发展过程中,施工、生产、生活等人为活动将大量增加,将会改变规划区未开发用地的生态系统类型。规划区内沟渠水系众多,陈埠科技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各有两条沟渠由东向西穿园而过,最终均汇入汉江,故需要重点防范水污染(含地下水)、土壤污染,严控环境风险,保障汉江生态安全。

  (8)文物保护因素制约

  在规划范围内有不可移动的地上或地下文物共*处,保护级别均为市级,在开发区开发建设过程中,需要避开周边文物保护单位,对于园区的建设及产业布局有一定程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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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规划定位及产业发展方向总体符合上述上位规划。但鉴于规划区周边与汉江干流、梨花湖省级风景名胜区、规划陈埠社区等环境敏感区毗邻,且临江区域地面沟渠水网、地下水系与汉江水关联密切,开发区应限制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禁止引入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并限期将已入驻陈埠科技园的化工企业搬迁、转产或关停,按照《老谷丹城市组群协同规划》要求重点吸引污染排放小、环境风险低的汽车零部件、循环产业、食品加工产业、纺织产业、生态工业等重点产业入驻,严格控制污染排放、降低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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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区规划选址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和基础设施条件,不在老河口市主城区冬季主导风向上风向,规划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区,符合老河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是规划区毗邻老城区、汉江干流、梨花湖省级风景名胜区、王甫洲水库工程、百花山森林公园等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及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周边环境敏感,因此,开发区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严格环境准入条件,限制引入大气污染型企业,有关优化沿江产业布局,特别是陈埠科技园及循环经济产业园,应加强大气、汉江水环境污染防治,减小对城区空气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保护耕地及土壤环境质量等方面的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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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规划近期开发区应结合产业功能分区引进相应行业类型的项目。根据开发区近期建设规划图,电子与制鞋产业园不在近期规划开发范围内,其他产业园区近期均只开发部分用地,故近期内开发区应限制引入电子、制鞋产业,待中远期条件成熟后再予发展。

  从各类用地占比情况来看,开发区建设偏重于城镇化建设,工业用地比例控制合理,与建立“老河口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的规划定位相符。

  陈埠科技园内部分已入驻化工企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楚凯公司、中部橡胶园等废物再生处置企业所设卫生防护距离内尚存集中居民点,应尽快按防护距离要求实施居民点搬迁撤离。

  局部区域防护绿带宽度不足或未设置防护绿带,特别是在污染重点防控区、周边涉及一般农用地或基本农田等敏感区的陈埠科技园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外边界,建议根据《老谷丹城市组群协同规划》要求,在园区外围建设*0m宽防护隔离绿带作为污染缓冲带。

  鉴于陈埠科技园所处区域较敏感,建议谨慎引入生物医药项目,限制发展规模和布局。

  规划城南污水厂的选址不合理,应另行选择适建区域建设。当前需尽快启动城南污水厂的选址方案比选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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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划区的近期规划发展规模过大,用水需求超过区域供水能力,在近期不能解决供水能力缺口的情况下,需通过缩减规划区人口规模、调整耗水产业结构、提高工业用水回用率等措施降低用水量。

  规划区供电设施及供电能力、土地资源、道路交通能满足规划近期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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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开发区的发展需要,需尽快启动陈埠水厂的建设。规划区供水管网建设滞后,需加快大桥路取水泵站改造、大桥路取水泵站至陈埠水厂输水管、光化大道、环四路、环五路等供水管网新建和改造工程。

  亟需加快城南污水厂及配套排水管网的建设进度,尽快投产运行,以满足开发区发展建设需要。在城南污水厂建成运行之前,应根据已建污水厂的处理能力,限制排水量大的项目引入,控制入驻企业排水量,提高重点用水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加大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同时,建议合理控制滨江综合服务区城镇化进程,减少生活污水排放量。

  葛洲坝水泥协调窑的处理能力能够满足本规划区近期生活垃圾处理需求,规划区内现状仅有2座垃圾中转站,不能满足规划近期生活垃圾转运需求,应尽快完成垃圾收集点和垃圾中转站的建设,与规划区的建设同步完成。规划区所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和医疗固废可就近依托老河口市、襄阳市境内的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和处置能力的企业处置。规划实施过程中所产建筑垃圾可依托该资源化处理场处置,需尽快启动该处理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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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划区环境功能区划与上位规划一致。结合近五年来老河口市环境空气质量、汉江水质状况及本次评价期间对规划区实测的结果,该环境功能区划符合实际情况。因此,本规划中关于环境空气、汉江及规划区内其他地表水体、声环境的环境功能区划合理,但是尚不完善,还需补充完善土壤、地下水及生态保护区划及相关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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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规划区域的环境制约因素、产业排污特点、区域环境承载力,从产业定位、结构、产业规模、内外布局和开发时序的角度,结合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和污染预测结果,对湖北老河口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本评价提出的规划调整建议如下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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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污水集中处理,污水收集处理率达*%以上。规划区污水经污水厂集中处理后,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排放。应严格控制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各企业的工业废水水质,特别是含重金属废水排放,从严控制接管标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入驻企业的污水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循环经济产业园内涉及危险品生产、使用或储存的区域和污染较严重区域的初期雨水接入污水管网,实施集中处理。

  鼓励企业采用中水回用措施,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减少水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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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淘汰、整合大气污染严重产业;新建锅炉采用天然气、电力、轻质柴油和生物质颗粒燃料等非重污染燃料,控制燃料含硫量;有效防控企业废气污染,最大限度的减少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无组织面源污染。还要加强道路扬尘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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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开发区规划布局的要求,分别针对工业、交通、施工等不同方面提出噪声污染控制方案及管理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降噪设备、优化布局、绿化隔声、建立生态廊道等措施控制工业噪声污染。从道路的规划设计、降低交通车辆行驶噪声和加强交通噪声管理三方面控制交通噪声污染。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噪声屏蔽设施、加强施工管理和环保宣传教育等方式控制施工噪声。建议在临近居民区的方向及生产噪声污染严重的企业边界重点建设实体性隔音墙,适当加高,并大密度种植浓密植物,作为对噪声、扬尘及有害气体的防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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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体废物的处置以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为目标。改进或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从污染源头进行控制,实行从产生到最终无害化处置全过程的严格管理。提高全民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认识,做好宣传研究和教育工作。

  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设置垃圾桶从源头对垃圾进行分类,在垃圾中转过程中进一步筛分可回收利用部分,无回收价值部分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9-**)要求暂存、回收及利用。危险固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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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立生态第一原则,构建生态绿地系统,提高园区景观的生态水平。选择乡土植物,设置绿色廊道,形成景观带,不占用水域和其他生态用地。

  按规划要求在城区污染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城区重要交通性干道两侧、*0KV高压走廊等地带设置防护绿带。

  保留开发区内的各大小池塘,一方面可作为蓄水池以缓解用水压力,另外还对保证各生态子系统的连通、保护动物的生存栖息及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建议各种池塘不要修筑水泥堤坝,原生态的土堤更能有效的维护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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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区域水土流失影响最大的是土石方工程,要加强水土流失防治,要通过布设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不但使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减少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而且要使项目区原有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恢复和保护项目周边水土保持设施,加大绿化力度,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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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止老河口经济开发区废气、噪声及道路噪声对相邻区域造成污染影响,特别是对老河口老城区和滨江综合区造成大的影响,建议以绿化带作为缓冲分隔带。

  加强道路交通噪声管理,在噪声敏感路设置明显标识,区段夜间运行的重型卡车限制车速,不得高于*km/h,减少交通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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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因区域开发而被迁移的居民,除了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农民实行补偿和补贴以外,应努力做到通过动迁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在医疗、教育、交通、购物等方面能享受到更便捷的服务。努力解决征地农民再就业困难,减少开发中的厂群矛盾,加紧安置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7.“三线一单”环境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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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提出,老河口市属于鄂北岗地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老河口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重点保护区域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省级风景名胜区、重要水库、省级森林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小区。表5为老河口市省级生态红线保护区重点名录:

  其中老河口水厂水源地、王甫洲水库工程、马冲水库、百花山森林公园、梨花湖风景名胜区、老河口市梨花湖自然保护小区位于老河口经济开发区近期规划范围周边。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控,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是生态保护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按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管理,按照不同类型的红线保护和管理需求,实施差异化的管控措施。若同一生态红线区域兼具2种以上类别,按最严格的要求落实监管措施。

  省级生态保护红线按照《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禁止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禁止矿产资源开发,禁止建设破坏主要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的工程项目,禁止改变区域生态用地,确保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用地性质不改变,资源使用不超限。生态保护红线内,确需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生态旅游开发等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经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后,按照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

  市级生态保护红线参照《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按不同类型实施分类管理,按照不同类型的红线保护和管理需求,实施差异化的管控措施。若同一生态红线区域兼具2种以上类别,按最严格的要求落实监管措施。

  在本次评价近期范围内,规划部分商住混合用地、娱乐康体用地位于老河口市市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根据《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该区域内实行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区主导生态功能维护需求,制定禁止性和限制性开发建设活动清单。

  本次评价建议在市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禁止工业化活动,禁止建设破坏主要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的工程项目。允许在经过科学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建设确需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和生态旅游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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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湖北老河口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价区内大气环境质量在规划近期即**年,居民文教区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一级标准,居民、商业、工业混合区及其他区域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

  ②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湖北老河口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区内地表水水体环境汉江老河口段水质执行GB**-**《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水质标准,酂阳新区内新开挖水体水质执行GB**-**《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水质标准,规划区内其他沟渠水体及周边马冲水库执行GB**-**《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

  ③声环境质量

  根据《湖北老河口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价区内声环境控制在规划近期即**年执行以下标准:居民、文教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1类区标准;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区标准;工业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类区标准;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和穿越中心城区的铁路主、次干道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限值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4a类区标准。

  ④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

  根据《关于湖北老河口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函》,评价区内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8-*)中Ⅲ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8-**)中二级标准。本规划在实施的过程中应严格环境准入,强化评价区工业聚集区的污染专项治理,防止工业污水、工业固体(含危险废物)废物处置不规范,保证评价区域内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达到相应功能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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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地表水资源

  本评价区域两水厂供水规模为9.*m3/d。根据《湖北老河口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预测规划期末,平均日用水量约*.6 万m3,故两水厂近期设计供水规模不能满足评价区域日用水量的需求,本评价区域近期用水量应控制在9.*m3/d以下,以保证水厂可供水规模。

  (2)能源资源

  根据《老河口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供热工程专项规划》(**-**),规划在循环经济产业园金赞阳厂区内,新建1 座燃煤热电厂,规划近期可供民用建筑采暖热负荷为*.5MW,工业蒸汽量为*9t/h,其中不在本评价区域内工业蒸汽量为*5t/h,故本评价区域近期工业蒸汽量控制在*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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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准入原则

  老河口经济开发区项目引进应遵循原则如下:

  ①坚持高起点,发展技术含量、附加价值高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的、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自动化程度高的、具有可靠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的生产项目;

  ②提高产品的关联度,发展系列产品,力求发挥各项目间的最佳协同效应;

  ③鼓励具有先进的、科学的环境管理水平的,符合开发区规划和本评价产业定位的企业入驻;

  ④注意生产装置的规模效益,鼓励在开发区内建设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符合经济规模的生产装置;

  ⑤根据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控制开发区合理的发展规模,严格控制特异污染因子项目的排放总量;

  ⑥根据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备情况确定入驻企业的类别。

  为便于操作,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将未来入园项目分为禁止入区项目、限制入区项目和鼓励入区项目三类。

  1)禁止入驻项目

  禁止入驻项目是指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产业及工艺,以及排污量较大、污染控制难度大,不符合开发区水及大气总量控制原则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对于这一类项目,开发区管委会和主管环保部门应严格把关,不予审批。根据前述分析,禁止入驻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项目,不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的项目;

  ②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

  ③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④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

  ⑤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在判断该类项目时要参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产业[**]*6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年修订)》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⑥禁止落后生产能力转移至开发区。当前,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把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作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淘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但是,一些已淘汰或拟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正在成为部分地区和企业的招商目标。这些地区和企业拟引进、接纳和使用被淘汰的工艺装备在本地重建生产线。这一作法将在不同地区增加新的落后产能,再次产生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源,形成落后生产能力的转移和流动,严重干扰和破坏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进程。开发区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年*月*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禁止落后生产能力转移流动的通知》(发改产业[**]**号)的要求,坚决防止落后生产能力的流动和转移。

  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关于新建项目,不得在沿江1公里范围内布局重化工及造纸行业。

  2)限制入驻项目

  限制入驻项目主要指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未禁止或未淘汰的、开发区产业链条上不可或缺的污染型入区项目。对于这一类项目,审批过程中视具体情况有条件地引入,但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根据开发区环境容量,把好总量控制关。限制入园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订)中限制类项目。

  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年修订)》中限制外商投资产业项目。

  ③与开发区主导产业密切相关,或园区产业链条上不可或缺的污染型入区项目。

  ④对于已入区企业的生产规模扩大也应进行适当控制,走向“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的原则。按照排污权交易制度,即在合理分配出示排污权的基础上,对于治污措施得力、排污量未达到其排污权的企业,允许其在合理的框架内进行排污权的转让,以推动企业改进治污技术和设备,加大治污力度;同时,为开发区产业的升级完善创造条件。

  ⑤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从严审批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

  3)鼓励引进项目和优先发展行业

  鼓励入驻项目主要指开发区循环经济链条上的必备项目,以及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高科技的环保型项目。开发区在环保方面应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要求,鼓励入驻项目审批时应遵循以下五项原则:有助于园区循环经济链条的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有利于介于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发展前景广阔,有利于开拓国内市场;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利于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竞争力;国内存在从研究开发到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基础,有利于技术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供给能力相对滞后,提高其供给能力,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化,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项目的准入原则,确定准入类别为以下三类:

  ①符合开发区生态产业链要求(生产型、消费型)的企业,如本土农产品、食品加工企业;

  ②基于老河口临近襄阳汽车产业基地的区位优势的汽车零部件产业;

  ③以开发区生产废物为原料的分解型企业。

  鼓励入驻项目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开发区主导产业(汽车零部件);工艺、环境等方面满足行业相关要求的水资源产品企业。

  ——开发区主导产业链条上相关企业;利用主导产业企业固废生产的企业,如农产品产业产生的果渣利用等。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订)中鼓励类的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6号文《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年度)》中鼓励引入的项目。

  ——科技教育、旅游商贸、服务业等第三产业,信息产业高科技项目,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开发区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市政环保设施需,以及环保产业等项目,对园区经济链条上的低污染的物流产业也应予以鼓励。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发展壮大服务业,有序开发沿江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低耗水、低排放、低污染、无毒无害产业。

  另外,具体引进的企业除在上述行业中外,还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①进区项目应是高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附加值高的项目,其生产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应达同类国际先进水平,至少是国内先进水平;

  ②废水经预处理可达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并确保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果,“三废”排放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③采用有效的回收、回用技术,包括余热利用、物料回收套用、各类废水回用等;

  ④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企业,应具有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包括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运输、储存全过程。

  (2)负面清单

  经济开发区行业准入负面清单见表6.

  (3)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上述内容分析,经济开发区近期规划范围内,循环经济产业园主导产业为循环经济,符合鼓励类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园主导产业为生物医药,在具体企业生产内容上,需要按照上述负面清单执行;装备制造、纺织产业同样需要按照负面清单执行,不允许引进禁止类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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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开发区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开发区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开发区开发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开发区建成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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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湖北老河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9

  邮  箱:****4@******

  (2)承担规划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6号兴城大厦A*1

  联 系 人:代工

  联系方式:*7-****

  邮  箱:gim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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