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大道(焦沙路~焦沙中路)道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7/2/16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湖北
代理机构: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绿色大道(焦沙路~焦沙中路)道路排水工程 建设单位:武汉化工新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绿色大道(焦沙路~焦沙中路)道路排水工程西起现状焦沙路道口(K0+*0),东至焦沙中路(K1+*0.*0),道路沿线与焦沙路、焦沙侧路、焦沙一路及焦沙中路相交,共形成4个相交道口,除焦沙路道口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其余道口均在本次设计范围,设计道路总长**.*0m,红线宽*m,设计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km/h,配套建设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照明工程。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征询公众意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示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化工新城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 通讯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冶金大道*号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闫工 联系电话:*7-****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号武车路水岸国际K6-1栋*层 业主资料请登录后查看,若您还未注册,请先免费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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