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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环评项目
新玉路(明玉路~光谷大道)道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7/3/16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湖北
代理机构: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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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玉路位于武汉市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园区,雄楚大街以南,光谷大道以西位置,西起关山大道,东至光谷大道。本次拟建路段位于明玉路与光谷大道之间,路段两侧小区已基本全部建成。为了解决周边小区居民交通出行问题,完善城市道路网络,为该区域发展提供完备的市政配套设施,武汉光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拟建设新玉路(明玉路~光谷大道)道路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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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玉路(明玉路~光谷大道)道路排水工程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西起明玉路,东至光谷大道,道路全长*1.*m,规划红线宽*m。道路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为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为*km/h。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 环境质量现状

  本评价于**年3月委托武汉中质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工程所在地及沿线的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监测。

  评价区PM*的日均值、CO 和NO2的小时均值及日均值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根据《**年上半年武汉市环境质量状况》可知,**年上半年长江(武汉段)水质各项指标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中“III类水质”的要求;南湖水质监测指标中总磷、NH3-N、化学需氧量均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2.*、0.*、0.*。因此南湖水质不能满足GB**-**《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类水质标准,超标原因主要是龙王嘴地区的污水收集管网覆盖面不全或部分管道太小,不能满足泵站污水量的输送要求,因此部分污水未进入龙王嘴污水处理厂处理而直接排入南湖。

  本次监测对沿线3个典型监测点位进行监测,所有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都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4a类、2类”标准要求。

3 环境影响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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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施工期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营地内生活污水、施工开挖作业产生的泥浆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下雨冲刷浮土和建筑泥沙等产生的地表径流污水等。

  由于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只要施工期加强管理,同时在施工营地设置强化型化粪池或干厕,废水经处理后排放,其对周边水体环境的影响较小。在施工场地及土石方开挖处设置临时沉砂池,将含泥砂雨水、泥浆等经沉砂池沉淀后通过拦砂网排放,可有效减轻含砂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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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建项目所需的重要施工材料—砼为外购商品料,施工区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施工期空气污染源包括挖方填方及沙石灰料装卸及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路面摊铺产生的沥青烟以及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

  在施工现场适时洒水,保证施工场地的湿润度,有利于抑制施工现场扬尘的产生,从而可以有效地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外购原辅材料、商品土和开挖土方运输过程中限速行驶、保持路面清洁、定期在路面洒水是减少汽车行驶扬尘的有效手段;摊铺时沥青由压路机压实并经*min左右自然冷却后,沥青混合料温度降至*℃以下,沥青烟将明显减弱,待沥青基本凝固,沥青烟也随即消失。且施工现场周围较为开阔,空气扩散条件较好,因此沥青烟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施工单位加强了对施工机械设备的养护管理,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较小,且仅限于施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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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机械噪声将在夜间对临道路较近敏感点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其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现场距敏感点约*0m范围内时。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项目周边居民点距部分路段施工场地较近,施工场界噪声难以满足GB**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应避免夜间施工,以保证不干扰项目敏感点居民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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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场地的平整和道路基础开挖中的土石方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建筑垃圾、弃方等应首先考虑就地利用回填,不能利用的交予武汉市渣土办统一调配,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予环卫部门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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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活动不会对沿线动植物资源造成大的影响;同时,工程实施景观绿化措施后,评价范围内将增加绿地**m2。

  工程的建设不会改变工程沿线原有土地利用格局、不会加剧沿线地区土地资源的紧张程度;同时,工程实施绿化措施后,可使沿线绿地面积增加,将有助于美化沿线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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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通行后,由于车辆通过时,路面存留废油、尘土等污染物,会在雨水冲刷后,形成径流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后排入受纳水体。降雨期间,路面径流所挟带的污染物成分主要为悬浮物及少量石油类,其浓度在一次降雨初期最高,随着降雨的继续其浓度迅速降低,不会对受纳水体的水质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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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运营期环境空气主要污染来自汽车行驶产生的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主要污染物排放因子CO、NO2)。本评价对道路运营期机动车废气进行预测。预测结果显示,预测年份内工程营运期该地区的CO、NO2年均值、日均值和小时值与背景值叠加后,仍然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沿线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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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预测,工程运营期道路交通噪声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超标。拟采用低噪声路面等多种噪声防治措施,将敏感点处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本评价建议项目沿线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道路的噪声防护距离,在学校、医院和居住区的敏感点时,应通过优化设计、调整土地及土地使用功能以减少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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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环境风险评价》资料进行类比分析,危险品运输事故发生概率很低,危险品运输的环境风险值的可接受程度为*-6/a。但因本项目与主要道路交叉,道路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在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时,根据车辆风险危害程度,针对性的进行救援和应急疏散。

4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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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有泥沙(浆)、水泥等物质的施工废水,应当经临时沉淀池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严禁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在无市政管网的情况下,可在施工营地设置强化型化粪池或旱厕,废水经处理后排放;对施工机械严格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防止油料、化学物品等被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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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近居民区的施工现场要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硬质围挡,并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开挖干燥土面时,应适当喷水;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需要临时集中堆放的要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施工现场砂石等物料分类集中堆放,其周围设置封闭的围档,并用密目网或其它遮挡材料进行覆盖;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禁将料场、土石方临时堆砌场设置在敏感点一侧,同时对项目工程车辆运输线路进行调整,禁止穿越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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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与施工场所,公布夜间施工噪声挠民投拆电话;做好施工车辆的组织工作,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安排在远离现有敏感点一侧,运输车辆在途经这些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须采取临时围墙或吸声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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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基础开挖中的土石方首先考虑就地利用回填,不能利用的应当及时清运。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施工现场内必须坚持日做日清,工完场清,严禁乱堆乱放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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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道路建设尽量在红线范围进行,堆土、堆料不要侵占附近的区域;对于建设过程形成的大片建筑垃圾堆积,应有次序的分片动工,还可设围挡,同时也要同时清运弃渣,避免沿线景观凌乱;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污染水体、堵塞排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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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道路本身无废水产生,其废水主要为承接的雨水,其中初期雨水中污染物含量较高。道路雨水在雨水管网中输送时,水中的悬浮物、泥沙等经过稀释、沉降或降解,水中污染物浓度将大大降低。因此,基本不会对雨水的相关受纳水体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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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洒水,降低路面尘粒;利用植被净化空气;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公路管理部门设环境管理机构,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在评价中规定的监测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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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道路运行的管理,并结合区域特点制定相应的交通噪声管理规定,如调整交通信号,加强道路运行维护等;对道路沿线进行绿化;设置低噪声路面;项目沿线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道路的噪声防护距离,在建设学校、医院和居住区的敏感点时,应通过优化设计、调整土地及土地使用功能减少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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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建成后将增加绿化面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偿由于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损失,道路绿化还具有美化环境,抑制、吸收扬尘、废气,增加氧气等环境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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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发生突发性事故时可以得到及时处置,本项目管理部门应在项目营运期建立一支小型消防队伍,同时在发生危险品逸漏后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获得地方消防、公安和环保部门的支持,及时妥善处理好事故。对运载危险品的车辆严格进行检查、严格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5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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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年)》,鲁巷广场片区的入住人口将更多、配套设施将更加完善、整体环境将得到极大提高、交通条件将得到进一步的改善,这对于消费者和发展商而言都是非常有利的,对区域周边的文人环境建设也将起到难以估量的推动作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加快,加大城市道路建设的力度势在必行。本项目建设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根据《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中道路交通规划,示范区道路网络以“方格网”式布局,等级分为四级,分别为高、快速路、主干道(一级主干道和二级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年,规划道路总长**.8km,******,人均道路用地*.9m2。本项目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中道路系统的一部分,是上述规划的的具体实施,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提供必要配套设施。本项目建设符合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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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认可工程设计方案,并建议下阶段考虑报告书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环境工程设计方案和环境保护对策,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所确定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6 公众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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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生态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 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光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工

  联系方式:*7-****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发展大道*6号兴城大厦A*1室

  联 系 人:王 工

  联系方式:Tel:*7-****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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