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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环评项目
黄陂区姚塔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7/4/19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湖北
代理机构: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为加强木兰乡与姚集街道的联系和交流,建立和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态文化旅游圈和经济建设,黄陂区交通运输局拟投资**8万元对黄陂区姚塔公路进行改造。项目起点位于木兰乡东北侧,顺接锦绣大道交叉口,沿现状老路向西北展线,沿路经过邓家咀村、小泉山村、余家冲村、谢家田村、令家田村、柿子集村、柳家田村、黄保塆村、卢家田村、管家冲村,线路在此改线后经过木里家村,跨越滠水河,在姚集街东侧与黄土公路平面交叉。路线全长*.*4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改扩建,双向2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公里/小时,******+0.*米硬路肩+7米行车道+0.*米硬路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桥涵工程及绿化工程。

  二、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SO2、NO2、TSP、PM*监测浓度均未超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木兰湖水质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Ⅱ类标准,滠水河各监测点位水质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标准。表明该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从噪声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敏感点现状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2类和4a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分析

  1、废水

  施工期废(污)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①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砂石材料冲洗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灰土拌合废水等,通过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②生活污水中特征污染物为COD、氨氮。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近租住当地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进行处理。

  2、废气

  项目施工期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针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通过修筑场界围墙或简易围屏;在开挖干燥土面时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渣土要及时清运;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周围设置封闭的围档,并用密目网或其它遮挡材料进行覆盖等措施。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及居民点的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

  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的车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建议:

  (1)施工期间,必须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城区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的要求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不得扰民;

  (2)需要夜间施工的依据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公布夜间施工噪声挠民投拆电话;夜间高噪声工程机械设备的使用限制在7:*~*:*、*:*~*:*时间范围内,若因特殊原因需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经环保部门批准;

  (3)噪声较大的机械如发电机、空压机等尽量布置在偏僻处,应远离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并采取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程,并在居民区附近设置3m围栏;

  (4)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内不设置混凝土集中搅拌站,零星搅拌机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

  (5)做好施工车辆的组织工作,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安排在远离敏感点一侧,运输车辆在途经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预计在采取以上措施以后,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有所缓解,在夜间施工的情况下避免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产生的弃土弃渣、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弃土弃渣由渣土办进行统一处理。在废弃土方转运过程中,运输渣土的单位需依据《武汉市施工渣土清运管理暂行规定》,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所弃渣土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调剂,清运施工渣土不得沿途漏撒、飞扬,清运施工渣土的车辆不得带泥污染路面;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5、生态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施工对陆生植被、动物的影响,采取以下环保措施:

  (1)土石方工程量较大的路段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单位应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在降雨前采取必要的临时防护措施。雨季施工时要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畅通,填筑路堤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以保证路堤的质量。

  (2)在路基开挖段应备有一定数量的成品防护物,如草席等在施工期间突然降雨时进行覆盖,防止土壤侵蚀。

  (3)对场地表层有肥力的耕作层土壤进行保护,以便于施工后期的场地绿化和植被恢复,避免重新取土。

  (4)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明确标识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界,规范施工车辆的行驶,严禁任意开辟道路,减少对地面的扰动。

  (5)项目竣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清理施工临时占地,清除临时工程废弃物,恢复原有地貌。

  四、运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分析

  1、废水

  (1)公路运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是路面径流污水排放,应加强对过往车辆的监督管理,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公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

  (2)路面和路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路面、路基排水系统路侧边沟设计避免与河流、水面、农田连接。定期检查清理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保持良好的状态。

  (3)在距离木兰湖湖汊较近路段及桥面沿线设置路面收集管网系统收集路面径流雨污水,在滠水河大桥段桥头设置事故收集池,并在桥梁两侧设置防撞墩、护栏,在距离木兰湖湖汊较近路段加高靠水库侧边沟外挡墙。事故状态下,雨水经收集管网排入桥梁两侧的事故收集池中,根据事故废水性质、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对水体无污染或轻微污染的废水在事故池里处理后,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后排放,对于污染影响较大的事故废水,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理,尽量避免进入滠水河。

  2、废气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行驶排放的尾气。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1)加强交通管理,严格车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机动车排放限值标准,限制尾气超标车辆、无遮盖措施的装载散装物料车辆上路,加强行车速度监控管理。

  (2)加强对公路路面的养护和清洁,维护良好的路况,保证汽车在良好的路况下行驶,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

  (3)道路沿线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应结合景观绿化设计,选择有吸附或净化能力,适合当地气候、土壤条件的草木、灌木和乔木,种植多层次的绿化林带,并做好绿化带的维护。

  (4)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公路管理部门设环境管理机构,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在评价中规定的监测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

  3、噪声

  本工程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不封闭,修建声屏障或绿化降噪实施难度较大。根据营运期噪声预测结果,需采取噪声防护措施的为居民点,对超标的居民住房设置通风隔声窗进行降噪。远期根据车流量的递增情况和监测结果采取防护措施,措施实施时间应在超标情况发生之前。

  4、社会影响

  项目建成后,城市路网能力得以加强,美化城市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沿线土地的价值将迅速提升,使土地的市场价值得到真正体现;带动相关区域的旅游业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因此,可以认为本项目是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为一体的工程。

  5、事故风险

  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存在一定的运输风险。主要来自于危险品运输车辆。装载各种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车辆存在着泄漏、火灾和爆炸事故风险。道路在营运期间,应加强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及上路管理;纳入当地应急事故管理系统,配备事故救急设备和器材,制定详细的事故应急计划,防止污染和危险品的扩散。

  五、产业政策及规划可行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六、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评价认可工程设计方案,并建议下阶段考虑报告书中的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环境工程设计方案和环境保护对策,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最大程度的控制。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所确定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七、公众意见征集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展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陂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

  联 系 人:王光宇

  九、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7-****

  联 系 人:晏工

  邮   箱:*****@******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福星惠誉水岸国际1栋**室

  十、公示期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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