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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环评项目
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30MW+1×25MW热电联产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简本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2/11/8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湖北
代理机构:

公示目的

  **年,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强化工集团控股子公司)决定实施热电联产技改项目,项目总装机*MW,建设内容为4台*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三开一备),配1台*.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和1台*.5MW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该项目于**年*月8日获得湖北省环境保护厅《******》(鄂环审[**]*4号)。

  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当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坝陵工业园区内大型工业热负荷的需求的改变,建设过程中主要生产设施发生了变更,原环评中“4×*0t/h(3用1备)高温高压锅炉”变更为“3×*0t/h高温高压锅炉(2开1备;另增设1×*t/h中温中压启动及应急备用炉)”,“2×*.5MW背压机组”变更为“1×*MW背压+1×*MW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燃料由原环评中的“煤矸石和造气炉渣”变更为“燃煤”,且项目名称变更为“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MW+1×*MW热电联产改建项目”。目前改建工程在建。

  由于该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将原环评批复中的锅炉及发电机组改建,其他建设内容也相应地做了调整。因此,按照环保管理规定,需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号文),现将该简本在网上公示。

  如果您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或环境保护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机构联系,了解本工程内容和环境评价的详细情况。提出的意见可采取反馈公众参与调查表、来电、邮件等。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田总

  联系方式:**-***5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号

  联系方式:*7-****

  联 系 人:吴工

  电子信箱: **1@******

公示简本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坝陵工业园内。本项目建设地点未发生变更。

  ******

  本项目建设集中供热的热电产业园热电联产机组,项目配置3台*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开1备),1×*MW背压+1×*MW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公辅设施等。

  本项目改建后的基本组成详见表1。

  ******、政策、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变更后已建成3×*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CFB)(2开1备,另设1×*t/h中温中压启动及应急备用炉)+1台*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机+1台*MW抽汽背压式汽轮机+2台*MW空冷发电机组,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正)、《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7号)、《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6号)、《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年)>的通知》(发改能源[**]**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燃煤电站项目规划和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能源[**]*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1号)、《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号)、《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号,**年修改版)、《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第*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鄂政发[**]6号)、《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号)等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坝陵工业园内,厂区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符合《当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年)》、《当阳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当阳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大气环境:根据现状监测及统计结果:项目周边各监测点SO2、NO2的小时平均浓度值,SO2、NO2、TSP、******、PM*的日平均浓度值,O3的8小时平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的二级标准要求,各监测点的氨一次最大浓度值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一次值限值。

  2、地表水:本项目相关地表水体为沮河。

  根据对沮河的现状监测及统计结果,本次监测沮河各监测断面pH值、COD、总磷、氨氮、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8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的III类水质标准要求。

  3、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监测点位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厂界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达到2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根据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取样检测结果,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Cl-、SO*-、pH值、氟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氰化物、挥发性酚、总铜、总铁、总锰、总镍、总镉、总砷、总锌、总铅、六价铬等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8-9)III类标准要求。

  5、土壤:根据对项目所在区域周边的土壤取样检测结果,本项目周边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8-**)三级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项目污染物产生、控制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污染物产生、控制措施及排放情况

  (1)煤堆场扬尘防治措施

  封闭式干煤棚场内设有喷洒系统抑制燃料堆存、装卸过程中扬尘的产生。

  (2)燃料破碎扬尘防治措施

  为控制燃料破碎加工、落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设有除尘系统,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系统尾气经排气筒外排。经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锅炉烟气净化系统

  锅炉烟气净化系统流程为:锅炉炉膛出口的烟气经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后从锅炉尾部竖井下部引出;省煤器与空气预热器间布置SNCR脱硝反应器;锅炉排出的烟气通过钢制烟道依次引入电袋复合除尘器,除尘后的烟气由引风机送入总烟道,烟道尾部设置湿法脱硫装置,烟气量按两炉一塔分配,通过脱硫后的烟囱再返回烟道后排入烟囱。在每个脱硫塔的出口烟道上,设置有烟尘、SO2、NOX永久采样孔及监测平台。

  每台锅炉配一台电袋复合除尘器进行除尘。以氨水为还原剂,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之间安装SNCR脱硝反应器进行脱硝,每台锅炉配一台脱硝反应器。采用湿式氨-硫酸铵脱硫工艺进行脱硫,三台锅炉共用一个吸收塔。经处理后烟气可满足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灰库、渣仓粉尘污染控制措施

  每座灰库、渣仓顶部均设有1套布袋除尘器对灰库、渣仓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除尘尾气经仓顶除尘器排气出口外排。经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物产生、控制措施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主要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及排放情况如下:

  原水系统排水主要污染污染物为SS,直接排至厂区生产废水管网。

  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为设备的间接冷却水,除水温和SS稍有升高外不含其它污染物,部分用于地坪冲洗,部分送加干煤棚喷洒,部分送厂区绿化。

  工业冷却水系统排水为设备的间接冷却水,除少量的含油质或杂质废水排入厂区生产废水排水管网外,部分回收作为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其余全部回收至净水站的清水池利用。

  锅炉排污水仅温度有所升高,不含其它污染物,经降温沉淀后,排入厂区生产废水管网。

  化水车间酸碱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部分送脱硫系统利用,其余部分排入厂区生产废水管网。

  地坪冲洗水含油、SS和COD,排入厂区生产废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生活污水管网。

  锅炉大修排水为非经常性排水,一般有专门的酸洗公司实施锅炉酸洗工作。如采用EDTA清洗,药液可全部回收利用,冲洗排水酸洗公司设有废水贮存容器收集,不外排。

  本工程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送华强化工集团废水处理站处理,该废水处理站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0m3/h,采用A/O法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一级标准后排入沮河。

  3)噪声源及控制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汽轮机、发电机、碎煤机、水泵、冷却塔等机械设备噪声,以及各类风机、空压机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还有锅炉对空排气产生的间歇噪声。针对各类噪声源采取了以下控制措施:

  1)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

  2)设备尽可能布置在厂房内,采取建筑隔声。

  3)风机采取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4)破碎机安装隔声罩。

  5)锅炉的排汽口加装消声器降噪。

  6)在主厂房中的集中控制室,进行声学设计,通过封闭隔声、减振和内部吸声降低混响等措施,使室内噪声级不高于*dB(A)。

  4)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

  燃料破碎、运输、落料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返回燃料系统供锅炉燃烧利用。

  锅炉粉煤灰、炉渣送建材有限公司利用生产建材。

  脱硫副产品硫酸铵送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用生产复合肥。

  生活垃圾在厂内集中收集,妥善贮存,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废油等危险固体废物交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收集处置。

  2、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正常工况下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SO2、NO2、PM*、******、TSP在整个评价范围内均无超标点。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处SO2、NO2的最大小时浓度贡献值和SO2、NO2、PM*、TSP、******《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厂界的颗粒物最大无组织排放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外排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送华强化工集团废水处理站处理,该废水处理站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0m3/h,采用A/O法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沮河。华强化工集团废水处理站设计出水水质指标基本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一级标准,处理站尾水受纳水体沮河为GB**III类水域,本项目废水依托华强化工集团废水处理站处理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通过合理总平面布置,设置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各侧厂界噪声的昼、夜间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项目周边声敏感点的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废油定期由专业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处置,无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通过分析预测评价,本项目厂址区建设符合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的要求。在认真完善并落实各项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当地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遵循“三同时”和发展“循环经济”的原则,贯彻“清洁生产”的方针,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本项目的建设方案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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