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仁江钒钛有限公司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物流园弃土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拟于近期报送攀枝花市环保局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物流园弃土场工程
建设单位:攀枝花仁江钒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总投资:**万元
建设规模:建设一座弃土场,有效容积*.*万m3,同时配套修建截排水沟以及涵洞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弃土卸料、摊铺、碾压及堆存过程产生的粉尘;交通运输扬尘;作业机械燃油废气及汽车运输尾气。
2、地表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
4、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治理措施
运营期弃土卸料、摊铺、碾压及堆存过程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等措施控制;交通运输扬尘通过洒水、清扫,限制车速、禁止超载超限等措施控制;作业机械燃油废气及汽车运输尾气通过选用达到环保要求的设备,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等措施控制。
2、废水治理措施
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淀后,重复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荒山灌溉。
3、固废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由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就近的垃圾处理场处理。
4、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后等措施治理后,可控制在较低范围内;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加强管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减少鸣笛次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以控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当地区域总体规划,总图布置可行。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从环保角度,攀枝花仁江钒钛有限公司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物流园弃土场工程在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到我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及相关资料。期限均为本公示起*个工作日内。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8-****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层
(2)建设单位(攀枝花仁江钒钛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部长
联系电话:**-***3
邮箱:****1@******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报告书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至本公示起*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