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HCl气体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7/10/16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上海
代理机构:
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HCl气体回收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
相关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受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HCl气体回收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法规及规定,并经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公开环评内容。
本次公示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HCl气体回收利用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化学工业区F2地块
(3)项目所属行业: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C**)
(4)项目内容:
对现有盐酸氧化装置进行扩建,使其液氯产能由*.5万吨/年提升至*万吨/年,实现科思创内部副产HCl气体*0%回收利用,同时还将提高盐酸氧化装置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项目建成后,在不突破基地自产HCl气体使用量的前提下,将保持盐酸氧化装置和盐酸电解装置各自产能的灵活性。
本期项目总建设投资约为8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设施主要依托现有工程,此外还将新增环保投资约*5万元人民币,******%。项目预计**年3月动工,**年2月完成建设。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产业政策,其选址布局合理;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有效;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区域的大气、声环境及地下水环境现状等级;项目在有效落实风险管理及事故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影响不突破现有项目风险水平。在切实落实项目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在上海化学工业区扩建本项目是可行的。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第二次信息发布文本
(2)查阅期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4、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化学工业区目华路*号
(3)建设单位联系人:杨女士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 Email: ******@******
5、环评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环评机构名称:上海格林曼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乙字第**号
(3)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0号**室(邮编:***)
(4)评价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5)评价机构联系方式:*1-**** ******@******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请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2)反馈时限:本信息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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