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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康晖照明有限公司(扩建)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申报审批前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8/8/23
结束日期:
2018/8/29
项目地区:
广东
代理机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康晖照明有限公司(扩建)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申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至**-*-*),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4号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hbj_gsfk@******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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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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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康晖照明有限公司(扩建)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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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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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康晖照明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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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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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沙滘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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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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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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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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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锌、铝合金制品*吨;照明灯饰*万个;电子光源*万个;五金压铸*吨;五金模具磨光*吨;家居装饰用品*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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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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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机油、废乳化液、火花油: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机油、乳化液等的包装容器:交由持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金属沉渣: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抛光粉尘:建设方应落实抛光金属粉尘废气治理设施,设置1套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抛光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设计的处理风量约为**0m3/h,收集效率约*%,净化效率约*%,粉尘经处理后再由*m高排气筒排放。;喷淋除尘用水:喷淋除尘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中的2类标准:昼间等效声级≤*dB(A),夜间等效声级≤*dB(A)。;粘带乳化液等的废抹布和废边角料:交由持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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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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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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