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旭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拟于近期报送攀枝花市仁和区环保局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开旭医院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攀枝花市米易县青皮路*6号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m2,共2层,主要设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项目建成后共有*名医护人员,其中医生5人,护士5人,药剂师3人,其他6人。本项目共设置*张住院床位,门诊每天接纳*人次就诊,每天保有住院病人*人。
工程总投资:*0万元
项目概要:**年*月*日,米易县卫生局出局了《关于同意设立“开旭医院”的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年修正)鼓励类“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第*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扬尘、噪声、固废;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医疗废水、医疗废物。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施工期只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废气、固废后,不会对当地产生明显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医疗废水及一般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至附近的垃圾处理场处置;医疗废物由资质单位收集后送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该项目的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合理处置和维护设备降噪措施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只要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预测不会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导致项目周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变。
五 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意见和建议,在公示之日十日内有效,请来电联系。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名称:开旭医院
联系人:宋医生
电话:*****1
邮箱:*****@******
邮编:***
通讯地址:米易县人民路1号3单元*4室
环评单位:北京华路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益兰
联系电话:**-***0
传真号:**-***0
邮箱:yhhuanjing@*******
邮编:***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凯悦欣宾馆*9室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场址建设?②如果不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场址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③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④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网上公示或者是现场张榜。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