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龙头第三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5/4/24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广东
代理机构: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龙头第三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龙头第三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年4月*日至**年4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号,邮编:***联系电话:***2传真:***2 项目名称: |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龙头第三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宝峰建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坡头区龙头镇北偏东*°方向、直距约3km处 | 环评机构: |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扩大矿区范围已经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已经湛江市水务局批复。扩大后矿区面积0.**km2,开采标高为+*m至-*m,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产品为建筑用花岗岩碎石料,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矿山年开采量为*万m3,矿山总服务年限为5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落实有效抑尘措施,钻机钻孔、爆破、破碎、装卸等过程及开采作业场地、堆料场、运输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石料输送带加设盖板。各台阶的大气降水和地下水汇流至采场最低平台的集水池,平时抽至高位水池供生产用水,多余的水通过水泵泵出,进入沉淀池沉淀后排至排洪沟。凿岩、降尘等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矿区绿化。合理安排爆破及生产作业时间,对钻孔机、破碎机、凿岩机等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和消声等降噪措施。废雷管交回有相应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开采过程中和开采结束后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落实矿山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业主资料请登录后查看,若您还未注册,请先免费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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