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山哮喘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拟选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木介街*号。项目租借一栋三层房屋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设置科室有内科、呼吸内科、外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医学检验科。共设置床位*张。医护及行政、后勤保障人员*人,日接待患者*人。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组成 | 主要建设内容 |
主体工程 | 租借房屋,经装修后开展医疗活动。设置科室有内科、呼吸内科、外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医学检验科。设床位*张。医护及行政、后勤保障人员*人,日接待患者*人。 |
公用工程 | 给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 |
排水: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放,由下游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后,排入松花江。 |
供暖:采用集中供热。 |
供电:由市政电网提供。 |
环保工程 | 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污水处理工艺”对医疗废水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医疗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6-**)中“预处理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安装集气罩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进行收集和处理,最终通过*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在地下一层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委托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定时收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以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概述
建设期:本项目为租赁房屋进行建设,施工期工作内容主要是墙体粉刷、门窗更新、供热、供水、排水等管线调整等施工内容,以及医疗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建设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水
本项目投产后废水主要是医务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水。项目对废水采取分污排放的方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医疗废水排入拟建污水处理站(一级强化污水处理工艺)进行净化处理,最终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6-**)预处理标准的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
(2)噪声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是风机、水泵等发出的机械噪声。本项目风机、水泵等设备安置于地下的污水处理间内,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2类声环境类别。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医疗垃圾委托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定时收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且在处置前,危险废物设置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危险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存放。密封保存,并有专人看管危险废物,禁止随意倾倒或丢弃,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废气
主要是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拟建在地下一层,采用一级强化污水处理工艺对医疗废水进行处理,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恶臭。产生的恶臭将利用集气罩收集,并利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最终通过*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放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6-**)中关于污水处理站排出废气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修正)》中“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所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尔滨中山哮喘病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建峰
联系电话:*****3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木介街*号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黑龙江省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齐麟
联系电话:*****0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0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以本项目所在地为中心,边长为5km的方形区域范围内的居民、企业,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和专家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②您认为该工程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③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④该项目在建设投产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⑤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如何?⑥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建设地点建设?⑦您对该项目环保措施的满意程度?等
七、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工程征求意见的主要形式是通过问卷调查,公众还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和审批部门反映。
如果您想更详细了解本项目,请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起*日内。
建设单位:哈尔滨中山哮喘病医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黑龙江省化工研究院
**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