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攀枝花市朵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吨/年钛及钛合金制品与2万吨/年高端模具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吨/年钛及钛合金制品与2万吨/年高端模具钢项目
2、建设单位:攀枝花市朵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
4、建设地址:四川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4、建设内容:在厂区预留用地上建设生产规模为**吨/年钛及钛合金制品与2万吨/年高端模具钢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0m2,项目公辅设施依托*万t/a铸锻件及深加工产品项目已建公辅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熔炼烟尘、煤气发生炉产生煤气过程中的烟气、浇注过程中产生的烟尘、锻造过程中加热炉烟气,废气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经预测分析,正常生产条件下,项目的建设对评价区域内的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
2、废水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废水为冷却循环水和生活污水。
冷却循环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连铸工艺补水,不外排。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来自生产设备、泵类、空压机、风机等。拟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进行减振和隔声处理,必要时再加装隔声罩、消声器等,使厂界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回收利用后不能利用的送至园区渣场堆存;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往攀枝花市垃圾处置场。本项目对固体废物处置的措施安全有效,去向明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项目区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修正)(**年3月*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公布,根据**年2月*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的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本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3、本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对该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进行有效的控制。废气、废水及噪声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公示时间内,公众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http://******。
建设单位:攀枝花市朵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联系人:李生国
联系电话:*****6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号)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倍特康派大厦*楼
联 系 人:刘朋华
联系电话:*****0
邮 箱:*****@******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区域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反馈至环评编制机构或建设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