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示]文昌东方龙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5/6/11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广东
代理机构:
[环评公示]文昌东方龙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文昌东方龙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文昌东方龙湾项目 建设单位:海南文昌隆盛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内容:高层住宅9栋、产权式酒店5栋、低层住宅*栋 项目建址:清澜新市区南三环路与高隆路交叉口东南侧 二、主要污染源 1、施工期污染源:施工运输扬尘、施工废水、施工运输噪声、施工垃圾等。 2、营运期污染源:生活污水、废气、生活垃圾、噪声等。 三、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噪声:根据施工特点,合理分配工期,高噪声设备应严格选择合适的时段、设置临时声屏障,同时尽量避免夜间运输物料,减轻运输噪声扰民。 (2)施工扬尘:采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抑制,将污染距离缩小到最小范围内。 (3)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拟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及道路洒水降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垃圾:施工期弃方作为填埋场覆盖用土利用,砖块、混凝土碎块、废钢筋等建筑垃圾。拟尽量回用,剩余部分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2、营运期 (1)生活污水:非粪便污水通过区内自建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中“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中的水景类”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道路车库冲洗、景观水体等,剩余中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废气:包括汽车尾气,炊事烟气等。汽车尾气可通过加强行车道路两旁及区内绿化,促进区内空气净化,以改善尾气排放对区内空气质量的影响;炊事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引出至屋顶高空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不多,主要为停车场汽车进出噪声和一些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车辆进行限速行驶和严禁鸣笛,设置保持安静的警示牌,种植行道树,严禁在小区内使用高噪声设备和大声喧哗,选用低噪声设备,各种空调、通风设备应设置减振装置,设备进出口均设软接头,有高噪声源与振动源的房间,采用隔声门窗等措施进行有效治理。 (4)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垃圾处理场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使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从环保角度,本项目可行。 五、查阅环境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近期将公布项目环评报告书简本,公众若想进一步了解本项目和环境评价内容,可通过网站查阅。 | 业主资料请登录后查看,若您还未注册,请先免费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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