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0辆商用车(南宁源正全铝车身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受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委托,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年产**0辆商用车(南宁源正全铝车身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年2月*日),现对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0辆商用车(南宁源正全铝车身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项目
2、建设地址:南宁市邕宁区蒲兴大道*号(南宁新兴产业园内)
3、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占地面积约*0亩,总建筑面积为***m2。新建制件、试制、总装、油漆、检验、仓库等车间,配套污水处理间、辅助房、办公楼、科研中心等。购置制件和总装设备、油漆设备、研发和检测设备等,利用外购汽车底盘,形成年产**辆全铝车身客车和**0辆多功能小型电动车新能源汽车系列产品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施工期
①空气环境:项目施工期扬尘、施工设备废气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②地表水环境:施工期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③声环境:在采用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机械施工时,项目施工噪声会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将造成较大影响;
④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占地,影响景观;
⑤水土流失影响:若不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将导致新增水土流失;
⑥其它影响:项目施工对人群健康的影响是轻微的,短期可逆的。
(2)运营期
①空气环境:车身焊接生产线生产过程产生的烟尘及有害气体,车身涂装生产线喷漆室及烘干室产生的含二甲苯有机废气和漆雾,总装生产线汽车检测及下线时产生的含HC、NOx尾气,食堂餐饮油烟废气等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②地表水环境:拟建工程主要废水污染源为涂装车间前处理设备线连续及定期排放的脱脂废水、磷化废水,电泳线连续及定期排放的电泳废水,及前处理设备定期排放的预脱脂废液、脱脂废液、表调废液、磷化废液,电泳设备定期排放的电泳废液,中涂、面漆喷漆室定期排放的喷漆废水;总装淋雨试验过程间歇排放的淋雨试验废水;各循环水系统新增的清洁排污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
③声环境:制件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空压站、污水处理站、循环水系统等处设备的机械性噪声或空气动力性噪声以及进出车辆交通噪声的影响;
④固体废弃物:项目各类工业固废(包括铝材、钢材边角废料,金属焊渣,废油漆桶、废漆渣、磷化渣、废溶剂、污水处理站物化干污泥,油滤布、废手套等及各种废油(包括废润滑油、液压油、清洗油等)等)和办公生活垃圾的影响;
⑤地下水环境: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和垃圾收集点等构筑物污水或渗滤液下渗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①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采用围栏、洒水、使用合格车辆及设备等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废气的防治工作。
②在施工期间,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工地降尘用水,不外排;设置临时无害化厕所、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③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位置,尽量远离敏感点;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混凝土搅拌时产生的噪声;在工地周围设立围护屏障,对高噪声设备加设置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障;车辆进出口须选在远离敏感区域的位置;加强施工区附近交通管理,避免交通堵塞,尽量少鸣号。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一般情况下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时,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有关环保部门申请登记。
④加强弃土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工程内或附近平衡消化掉,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随意散落,不随意倾倒。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可控制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⑤项目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施工建设。施工期间尽可能使土建阶段大面积破土避开雨季,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采取平整、压实、建立沉沙池等积极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降低水土流失强度和水土流失量,以消除其不利影响。
⑥做好施工场地和施工人员环境卫生保护工作,保障人群身体健康。
⑦采用环保型装修材料等。
(2)运营期
①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废气采用多工位带可移动软管式焊烟净化系统处理和屋顶风机进行全室排风;打磨粉尘经设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粉尘通过风机抽出并经*m 排气筒排放;喷漆作业在上送风、下抽风的水旋式喷漆室内进行,室体密闭,能有效控制漆雾的扩散,漆雾经水幕的过滤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排气筒排至室外,排气筒高度为*m;烘干室内产生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通过设备自带的燃烧器进行催化燃烧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为*m;食堂餐饮油烟采用静电复合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所在楼栋楼顶天面高空排放。
经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项目有机废气、粉尘等排放浓度满足GB**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浓度满足GB**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相应标准。
②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区域市政雨水管网,项目污水纳入五象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厂区设置一套磷化废水处理系统、涂装废水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生产废水、废液及生活污水均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近期区域污水管网未建成接通至五象污水处理厂之前,项目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八尺江,远期五象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区域污水管网接通污水厂后,项目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达到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送五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GB**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八尺江。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平面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隔振、消音等降噪措施;停车场出入口处设立禁鸣和限速警示牌;植树绿化措施降噪。
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可确保厂区围墙外1m处的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中3类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建成营运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④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固废分类收集,分别处置,漆渣、废油漆桶等危险固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及时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同时加强厂区绿化;垃圾收集点应设计为封闭式,作好防风、防雨、防渗漏措施,并制定垃圾装运计划,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等污水处理构筑物采用水泥混凝土结构,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加强厂区内主要涉污设备设施以及管线的检修,查找渗漏源,及时对渗漏设施进行修复。
⑥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完毕后,尽快实施项目的绿化工程。
四、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在原料运输过程、贮存过程和生产过程存在泄露、火灾及污染环境的风险,建设单位应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环境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并严格落实,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制定操作性强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在生产过程中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做好以上各项安全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将降至可接受的程度。
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①地表水环境:根据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南宁市境内监测的6个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为*0%。其中雁江、上中、老口、南岸断面水质评价均为Ⅱ类,水塘江、蒲庙断面水质评价均为Ⅲ类。八尺江水质为Ⅴ类,属中度污染,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影响水质的主要原因为区域现状无完善的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周边居民和企业等生活废水自由排放,或经管道或沟渠顺地势直接排入八尺江,导致水体受到污染。
②地下水环境:根据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地下水水质除总大肠菌群外,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8-*)Ⅲ类标准要求。
③环境空气质量: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TSP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的要求,甲苯、二甲苯小时浓度值分别符合前苏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居民区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控制要求。本底浓度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处于良好状态。
④声环境状况:项目拟建场地场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的昼间、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GB**-**《声环境质量标准》的2类区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现状较好。
⑤生态环境:原项目场地内植被以农作物、果树等为主,目前场区已完成“三通一平”。随着项目的开发,该区域植被基本被破坏殆尽。建设用地内没有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和珍稀物种,也没有发现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珍稀野生动物。
六、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总体规划及蒲庙镇二期(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原则,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可行,实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虽然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未导致区域环境质量降级,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措施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拟建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九、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蒲兴大道*号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7
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号邮编:***
联系电话:**-***0电子邮箱:dfhygx@*******
联系人:陈工
十一、公示有效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广西源正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