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新中新医院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哈尔滨市南岗区新中新医院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哈尔滨仁美医院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鸿翔路*号;
内容概要: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鸿翔路*号。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设置科室有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口腔科、医疗美容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心电、放射线、医护及行政、后勤保障人员*人。
二、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将产生少量异味,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单元为封闭式,通风口设于北侧,废气经通风口引至设于北侧的高*米(高于楼顶5米以上)扶墙排气筒,在通风口处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外排气体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空气的臭气浓度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6-**)表3中*(无量纲),硫化氢满足0.*mg/m3,******3的要求。
(2)废水治理:项目建成后污水主要为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6-**)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哈尔滨市政污水管网,经群力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入松花江。从地表水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3)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选用产生噪声小的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声传播途径上采用消声、隔声及加强绿化等,以确保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噪声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入,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实施总量控制计划,可确保区域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目标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可能受影响的区域。相关公众可以就发放的调查表填写自己的意见和要求,也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①公众对工程的了解程度;②针对项目建设公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③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④公众对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⑤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见到本公示起十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尔滨仁美医院
联系人:高春梅
联系电话:*****5
评价单位:黑龙江化工研究院
联系人:华鑫
联系电话:*****8
哈尔滨仁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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