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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山县鑫农种桑养蚕专业合作社年加工处理1000吨下蚕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5/6/3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广西
代理机构:

马山县鑫农种桑养蚕专业合作社年加工处理**吨下蚕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马山县鑫农种桑养蚕专业合作社年加工处理**吨下蚕茧项目

建设单位:南宁市马山县鑫农种桑养蚕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址:广西马山县百龙滩镇(原南宁市美誉食品公司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百龙滩镇原南宁市美誉食品公司内约2亩闲置场地,利用原废弃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安装生产设施和设备,用于年加工处理**吨下蚕茧,本项目不新建厂房车间,新建一个污水池用于临时储存生产废水。

项目总投资:*0万元

二、建设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⑴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可知,在3个监测点的各监测项目的1小时平均浓度及*小时平均浓度监测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限值。从现状监测的结果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⑵地表水环境:根据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数据可知,各监测断面中监测因子的监测数据均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III类标准限值,该红水河河段水质良好。

⑶声环境: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四周厂界和敏感点昼间、夜间等效连续声级A声级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土壤环境:根据土壤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在所有的土壤监测点中,所有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8-**)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⑸生态环境:根据对拟建场地及周边现状的调查结果,建设用地内及周边未发现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种类和珍稀物种、野生动物及珍稀野生动物,建设场地目前属于非自然生态环境,区域生态环境敏感程度为一般。

三、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

1、环境空气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以及以燃油为动力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锅炉烟气、恶臭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在采用噪声强度较大的施工机械施工时,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各类加工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

施工期: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蚕蛹和蛹渣、沙石等杂质、锅炉灰渣、职工生活垃圾的影响。

5、水土流失影响

施工期:项目进行污水池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

营运期:对厂区开挖土地进行固化后,水土流失影响小。

6、地下水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下渗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污水池污水下渗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四、主要环保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⑴在施工期间,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工地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罐。

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置,尽量远离敏感点;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立围护屏障;合理安排机械施工时间,一般情况下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连续作业时,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

⑶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通过设立围栏、洒水、规范车辆进入厂区的管理等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废气的防治工作。

⑷施工期间尽可能使土建阶段避开雨季,减少施工面的裸露时间,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降低水土流失强度和水土流失量。

⑸加强弃土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尽量在厂区内消耗掉。如若需要外运,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随意散落,不随意倾倒。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运营期

⑴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拟采用旋风+水膜除尘器处理,由*m高、******;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蛹体和蛹渣及时收集,用烘干机烘干后收入冷库储藏,不在厂内堆放湿的蚕蛹,及时外运处置,有效降低恶臭影响。

经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项目锅炉烟气排放达到GB**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车间恶臭排放达到GB**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⑵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管网;项目泡茧、打棉、煮茧、漂洗等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集中收集至污水池后委托马山和发强纸业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锅炉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让附近农民定期清淘做农肥。

经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和生活污水对附近水体红水河环境影响不大。

⑶地下水防治措施:污水池、沉淀池等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水泥混凝土结构,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加强厂区内主要涉污设备设施以及管线的检修,查找渗漏源,及时对渗漏设施进行修复。

⑷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生产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别处置,蛹体和蛹渣外卖做饲料,锅炉灰渣和除尘灰用作农肥,清理沙石、木块等杂质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⑸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音等降噪措施;植树绿化措施降噪。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可确保厂区围墙外1m处的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中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建成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完毕后,尽快实施项目的绿化工程。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符合清洁生产原则,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可行,实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投产后虽然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采取各种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未导致区域环境质量降级,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后*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咨询、查阅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应包括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大部分应为项目建设地区范围内的公众。

主要事项:①对拟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八、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等形式向环评承担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宁市马山县鑫农种桑养蚕专业合作社

地址:广西马山县百龙滩镇

联系人:胡厂长

联系电话:*****7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号邮编:***

联系电话:**-***0电子邮箱: dfhygx@*******

联系人:陈工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南宁市马山县鑫农种桑养蚕专业合作社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