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零件配送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5/8/7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上海
代理机构: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零件配送中心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
相关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受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零件配送中心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零件配送中心扩建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同汇路*8号
(3)项目所属行业:G**-其它仓储业
(4)建设性质:扩建
(5)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租赁上海普洛斯国际物流园区G地块位于同汇路*8号的G2仓库(乙类仓库),用于存储部分含危险化学品的汽车上用的清洗剂等,其他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将主要依托厂区现有设施。
(6)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工业区产业定位和用地性质;仓库设计及运行管理水平据国内领先,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运营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可做到达标排放,且不会改变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等级;项目无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可控。因此,从环保的角度讲,本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第二次信息发布文本
(2)查阅期限(本信息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号**室
邮编:***
联系人:曹工
Email:******@******
电话:*1-****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请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2)反馈时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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