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荆州市集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扩建及汽轮机改造项目《变更》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由来
**年4月*日,原湖北省环保局以鄂环函[**]*0号对《荆州集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同意集美公司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年5月*日,湖北省环保厅以鄂环函[**]*4号对《荆州集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批复,同意集美公司焚烧发电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年6月荆州市集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荆州生活垃圾焚烧炉扩建及汽轮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年8月*日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以鄂环审[**]*3号文对报告书进行了批复。目前,环评批复的*0t/d异重循环流化床锅炉尚未开工建设;6MW抽凝机改造为6MW背压机已经于**年3月完成改造并投产。荆州市集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结合目前的生产运行状况,拟将原申请的异重循环流化床锅炉更改为机械炉排焚烧炉,并将6MW背压机改回6MW抽凝机。
二、工程内容
1、变更:新建一台*0t/d异重循环流化床锅炉变更为新建一台*0t/d机械炉排炉;
2、保留:保留原有6MW抽凝机。
3、烟气净化工艺:SNCR 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
三、变更后工程与现有工程依托关系
变更工程将在现有工程内进行扩建,同时保留现有一台*0t/d流化床焚烧炉及*MW抽凝式发电机组,变更工程将部分依托现有工程的公辅设施。变更工程完成后与现有工程依托关系见下表。
变更工程与现有工程的依托关系一览表
四、工程的污染物排放变化
五、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变更前后污染防治设施基本相同,工程变更后废气处理设施增加“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设施。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内容均未发生变化。
本项目主要环保措施依托现有工程,新增环保投资**万,主要是烟气处理系统。体现了拟扩建工程的污染特点。
六、影响分析
变更后项目污染物排放均减小或维持不变,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将小于变更前。
七、产业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并指出:“目前垃圾焚烧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本项目将选用机械炉排炉替代循环流化床锅炉,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
八、综合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区域总体规划。项目在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及控制措施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计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湖北省安全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7-****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荆州集美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培峰
电话:**-***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