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吨对虾抗病毒蛋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广西泰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宇宏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拟建年产**吨对虾抗病毒蛋白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年2月*日),现对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吨对虾抗病毒蛋白项目
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雷横水库以北
建设单位:广西泰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科研楼、培训中心、职工宿舍楼、道路、水电等配套设施等。
建设规模:建设年产**吨对虾抗病毒蛋白生产线
二、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和施工车辆尾气;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噪声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较短,影响程度有限。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工艺粉尘、发酵车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异味。根据估算,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废水主要为设备容器清洗废水、发酵废水以及生活废水。清洗废水和发酵废水富含氨基酸、多肽等营养物质。可回用于生产副产品以及厂内绿化肥料,剩余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GB**7-**《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要求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轻微。
(3)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根据预测,项目设备厂界噪声可满足GB**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袋等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
三、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
(1)环境空气
采用围栏、洒水降尘、使用合格车辆及设备等防治措施,减少扬尘等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用于车辆冲洗、降尘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3)声环境
通过采取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围墙等措施,施工噪声可达标排放,对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弃土用于场地回用或回填,建筑垃圾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运营期
(1)废气
锅炉采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根据分析,锅炉废气排放浓度满足GB**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的要求。
项目GMP车间、后处理车间采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工艺粉尘经车间内回风系统收集,经水膜过滤后集中排放,满足GB**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发酵工段废气主要为CO2,以及微量挥发性有机酸、甲烷、恶臭气体,废气全部收集集中采用吸收塔(氢氧化钠水作为吸收溶剂)处理,废气处理后经*米排气筒排放,满足GB**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配套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再通过*m高排气筒,则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4-*)厂界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
项目厂区内生产废水首先回用于副产品生产及厂内绿化肥料,剩余与生活污水混合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7-**《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外排。同时厂区设有事故应急池防止风险事故发生时水外泄污染环境。
(3)噪声
预测结果可知,虽然项目产生噪声源强比较大,但是大部分设备通过防振、减振、隔声消声处理后,使噪声得到较大程度的削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GB**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项目所采取的措施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中的鼓励类项目,选址较为合理,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须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入,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区域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目标的要求,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将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内。因此,从环保角度衡量本项目的建设基本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对项目营运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④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和建议;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e-mail及写信的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建设及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西泰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9
2、环评单位
评价机构:崇左宇宏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城南八路
联系人:覃工联系电话:**-***0 E-mail:yhhb**@*******
广西泰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宇宏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