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浮法玻璃生产线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南宁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对《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浮法玻璃生产线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浮法玻璃生产线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南宁市宾阳县黎塘工业集中区东部产业园
建设性质:迁建技改
二、建设项目简介
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年,现有两条浮法玻璃生产线(日熔化量分别为*0 t和*0 t)及玻璃深加工生产线。根据南宁市发展规划,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玻璃生产线将作为政策性搬迁进行整体搬迁。项目拟整体搬迁至宾阳县黎塘工业集中区东部产业园,总占地面积***.* m2,总建筑面积*** m2。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条*0 t/d超白浮法玻璃生产线;二期建设1条*0 t/d超薄超白电子玻璃生产线和建设深加工玻璃生产线。新建浮法线联合车间、原料车间、办公楼、宿舍楼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超白玻璃*4.*万重量箱、超薄超白电子玻璃*.1万重量箱;深加工玻璃生产线年产成品Low-E镀膜玻璃*0万m2、双钢化Low-E中空玻璃*0万m2、平弯钢化玻璃*5万m2、双钢化夹层玻璃*万m2。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 施工期
(1) 废水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施工废水,同时还会有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2) 废气
项目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废气。
(3) 噪声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等对周围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影响。
(4) 固废
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环境造成影响。
(二) 运营期
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熔窑烟气、工业粉尘、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设备运行噪声和生产固废、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 施工期
1、废气
对物料堆采取遮盖、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输时必须遮盖、密闭,减少扬尘等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上门抽吸。
3、噪声
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设置围墙等措施,使施工噪声能达标排放。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环保部门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固废
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装运时,应该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的作业方式,并按照建筑垃圾的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且施工期结束后以上影响即消除,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二) 运营期
1、废气
熔窑烟气:采用SCR脱硝+LJG-FGD干法脱硫除尘一体化工艺进行处理。一期工程窑炉烟气中的烟尘、SO2、NOx等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排放高度为*0 m。二期工程窑炉烟气中的烟尘、SO2、NOx等污染物排放能达到《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排放高度为* m。
工业粉尘:本项目在配料车间的各原料提升系统、配合料排带头、料仓底下料、各原料仓顶料处,以及玻璃窑炉投料系统及碎玻璃切装系统处均配置滤筒式袋式除尘器,对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废气进行处理。经除尘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低于* mg/m3,能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及《电子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5-**)中“配料、碎玻璃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限值。
2、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和清下水经雨水管道排入雨水管网。
锅炉反冲洗污水、循环水系统定期排水、软化水系统排污水等作为清下水排放。碎玻璃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碎玻璃清洗,少量外排。油站及石油焦粉加工车间产生的含油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送黎塘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直接纳管排放。废水排放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新扩改”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基底,设备管道上装阻尼材料,降低设备振动噪声,对强噪声设备等设置单独密封间。厂房建筑物隔声采用双层隔声玻璃,设立单独操作室和监控室,对除尘风机采用隔声罩和减震基础等。定期维护、保养机械设备及降噪设备,加强润滑,确保各种设施正常运转。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在厂界处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原料系统除尘灰、锡渣、废耐火材料等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处理,失效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5、风险防范
本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火灾爆炸、有毒物质泄漏和废水污染。对于项目涉及较多的易燃易爆物质,要求企业及时做好安全评价防止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对于有毒物质泄漏,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应对,尽可能控制泄漏影响范围。对于可能发生的废水污染,可利用厂区内的事故应急池进行暂存。
企业应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在此前提下,本项目事故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各类污染源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初步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环评审批要求与其他部门的审批要求,场址选择合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营运过程中落实本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各类污染源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认为本项目是可行的。
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浮法玻璃生产线整体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最终结论以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准。
五、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期限及其它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致函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具体联系方式见第九条),查阅有效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可能受到本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①项目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②项目对区域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等因素可能带来的影响;③项目应采取的消除、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④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可接受度;⑤公众所关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请见第九条。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九、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永红联系电话:*****6
通讯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8号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中国新型建材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号)
联系人:虞丽俊联系电话:**-****
传真:**-****
E- mail:zxhb*@*******
通讯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0号
公告发布单位:南宁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