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虹医院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5/9/30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上海
代理机构:
上海长虹医院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东华大学
发布日期:**年*月*日
相关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东华大学受上海长虹医院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上海长虹医院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并经上海长虹医院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公开环评内容。
上海长虹医院有限公司、东华大学对现阶段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上海长虹医院;
(2)项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哈密路*8号*1室、*1室;
(3)项目所属行业:Q** 综合医院;
(4)项目内容:开设诊疗科目: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皮肤科(皮肤病专业、性传播疾病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科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老年病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设*张床位、不设牙椅,总投资*0万元,建筑面积**.*m2,地下污水处理站*m2。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长宁区北新泾街道的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居民就医环境;符合长宁区总体规划,符合长宁区卫生事业发展要求。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周边环境的质量等级,周围污染源对本项目的影响也较小,在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控制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外部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见链接
(2)查阅期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4.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上海长虹医院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哈密路*8号*1室、*1室(***)
(3)建设单位联系人:盛老师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电话:*****3
5.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东华大学
(2)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号
(3)评价单位联系人:钭工
(4)联系电话/传真:*1-****
(5)邮箱:douchen**@*******
6.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并请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2)反馈时限:在本信息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信件以邮戳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自本信息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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