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规划概况
项目名称:叶集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
规划期限:
近期:**-**;
远期:**-**。
规划目标:
叶集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的规划目标是在**-**年内,化工集中区将构筑以甲醛、油漆、胶粘剂等家具生产辅料为主干的产品结构,建设成为技术先进、清洁生产、产品规模合理的化工集中区。
用地布局规划
此次规划的化工集中区分为两大地块,地块一由经五路、经六路、纬三路、纬四路围合而成,地块二由经六路、经七路、纬三路、纬四路围合而成,其中地块一布局了四处甲醛生产厂用地;地块二布局了三处粘结剂生产厂用地、三处油漆生产厂用地以及辅助生产用地。
产业发展规划:
本规划中,按照已经成形的林星甲醛项目,以及常规家具生产所必需的胶粘剂和油漆作为园区的主要引入产品进行规划。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现状
监测点的SO2、NO2、TSP、PM*、甲苯、二甲苯、甲醛、非甲烷总烃时均和日均浓度均满足均符合G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现状
史河各监测断面地表水水质满足GB**-**《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要求,水质较好。沿岗河各监测断面地表水水质满足GB**-**《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Ⅳ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范围内的地下水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8-*)中Ⅲ类标准要求,水质较好。
(4)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交通噪声监测点位噪声值满足GB**-**《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标准。其他监测点位现状噪声值满足GB**-**《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3类标准,其中敏感点处噪声值满足GB**-**《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化工集中区域范围内土壤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8-**)中二级标准。
三、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
预测结果表明近期和远期SO2、NO2、甲苯、二甲苯、甲醛和非甲烷总烃小时、日均和长期影响浓度能够满足标准要求,且各关心点处的预测浓度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远期通过使用天然气,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在大气预测分析的基础上,化工集中区规划的实施不会对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
在正常情况下,化工集中区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叶集污水处理厂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沿岗河,叶集污水处理厂尾水对沿岗河的影响在《叶集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详细的叙述,本次评价不再预测叶集污水处理厂尾水对沿岗河和史河的影响。
(3)声环境
集中区周围均为二类工业用地,噪声经衰减后对卫生防护距离外的敏感点基本无影响。
(4)地下水环境污染减缓措施
通过评价分析,确定化工集中区对区域地下水影响的机理主要有3类,针对各自影响机理,评价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如下:
①开发区内企业根据生产所涉及的污染物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地表防渗措施,整体原则为:污染严重、事故发生概率较大的区域防渗级别越高,地表渗透系数越低;
②各企业产生的废水应先通过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禁止随意排放,事故排放废水及消防废水等排入企业废水事故池,然后分批次导入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③加强污水处理厂的维护和管理,确保集中处理废水的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废水事故排放对地表水、地下水造成严重影响;
④集中区建设期间应严把质量关,在设计和施工中加强管道及构筑物的防渗处理,确保工程建设及管网建设按照设计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5)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
①一般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分类挑选后,回收利用废塑料、金属用品等可用物品,其他送当地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供热锅炉产生的灰渣首先考虑用于建材方式综合利用,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次品尽可能重复再利用,产生的一般固废近期可先考虑送集中区内部企业或外围企业进行综合利用,远期可考虑在集中区内建立综合利用企业,将固废完全综合利用;
★固废临时堆场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9-**)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②危险废物
★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专门的容器分装,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规范严格处理处置,做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记录并存档;
★对于危险废物的处置、管理,应参照各企业具体环评要求进行。
综上所述,评价对需要处理的固废提出相应的处置方式。在认真落实相应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实施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规划综合论证与环境保护措施
1、规划综合论证
本次评价《叶集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主要从水资源与水环境、空气环境、固体废物、声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
表1规划协调性分析
影响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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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实验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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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集中区规划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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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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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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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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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质量应努力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H**-**)的Ⅱ类标准,不低于Ⅲ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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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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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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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达二级天数≥*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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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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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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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
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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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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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末期综合利用率达到*%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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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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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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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环境噪声等于或小于*dB(A)的比例不小于*%;
道路交通噪声等于或小*dB(A)的比例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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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所规定的3类噪音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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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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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期环境保护对策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为了减少建设期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和生态产生的不利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和对策:
(1)在施工材料运输及堆放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加盖篷布,最好不露天堆放,在人口稠密集中的地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加强施工期污水管理,污水排入附近的排污管网,禁止污水无组织排放,实施雨污分流;
(3)尽量避免多种机械过于集中同时施工,对各种机械采用多种隔声降噪措施,禁止在周围有居民区的工地夜间施工;
(4)合理保护生态环境,尽量做到因地制宜。在尽量保护现有生态环境的同时,因地制宜种植各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
运营期环境保护对策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工业污染源控制
A、对大气污染源,在做到达标排放的同时,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B、发展清洁能源,改善能源结构;
C、进驻企业的厂址选择,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布局要求。针对进驻项目排放的工艺尾气情况,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合理厂区平面布置;
D、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施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实施以新带老。调整产业内部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2)特征污染因子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叶集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确定的产业结构,区内可能产生的特征污染物包括甲苯、二甲苯、甲醛、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其主要措施如下:
A、机废气处理方式主要有冷凝回收、吸附法、吸收法、催化燃烧法。对于甲醛、甲醇等易溶于水的有机物优先采用冷凝回收或水吸收法处理后回用;对于甲苯、二甲苯等不溶于水且很难回收或回收成本高的有机物,可采用吸附法或催化燃烧法进行处理;
B、增强消防和风险事防范意识,对废气处理设施定期维护和检查,制定各类风险事故应急措施,特别是使用有机溶剂及有毒有害危险化学物品的企业,必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C、入区项目涉及到卫生防护距离的,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行业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以减少其对开发区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D、入区企业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必要时应采取治理措施,排气筒高度需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E、在入区企业中,大力推行实施ISO**0环境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自身和整个开发区的环境管理水平。
水环境
(1)建立可持续的水资源利用模式
根据水的不同用途,不同企业用水水质要求,加强水的梯级利用,减少外排量。从长期看来集中区应建立可持续的水资源利用模式,提高再生水回用率,优化配置各种水资源,使其实现最大的使用价值和最高的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工业废水的再生回用,开发区再生水可以回用于工业企业循环冷却水补水、冲洗车辆用水等,也可以考虑用于绿化、道路冲洗等等。
(2)尽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规划的实施,企业随之进入,企业生产会产生高浓度有机废水,因此,应优先建设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使污水处理厂早日投入使用,产生环境效益。
完善化工集中区及周边排水管网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污水主干管的铺设服从污水收集、输送的要求,沿主干线布置污水提升泵站,逐级提升;鼓励企业内部综合水循环利用,逐步建立中水回用系统,远期可以考虑铺设中水管网;雨水排放以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放为原则。
集中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后,对目前排入园区水体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实施全面的污水截排。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水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浓度;保证污水处理的工艺稳定性。
企业废水在进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前应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
对含有特殊污染物的废水单独处理,以免影响污水处理厂污水的处理效率。同时入区项目要根据污水类型设置事故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排放废水不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效率产生冲击。
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集中区内各企业、生活办公区等均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后集中处置。
(2)一般工业固废
集中区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着“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其收集、贮运和处置均由产生固体废物的生产企业负责,由叶集环保局进行监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需从两方面着手,一是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二是综合利用废物资源。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其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4)危险废物
化工集中区危险废物的产生是不可避免的,由于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潜在的巨大危险,因此要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和管理将按照《安徽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文件的要求,危险废物的控制应遵循全过程管理,分类收集、强制处置和集中处理的原则,对危险废物应尽量通过焚烧或化学处理方法转化为无害化后再处理。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7-**)要求分类建设暂存库,暂存时间不超过5天,不得在厂内长期堆存,并配置相应的辅助设备。最终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处置协议。
声环境
产生高噪声的工业企业选址应布置于距离居民区较远的位置,厂内高噪声设备或高噪声车间远离厂界,并充分利用厂房、建构筑物遮挡隔声,厂区内外道路植树绿化,以减轻噪声影响。严格控制企业厂界噪声,新设备选择低噪声先进设备,因地置宜,采取安装消音器、隔声罩、减震底座,建隔声间、隔声门窗,车间装设吸声材料等多种措施。
五、总结论
《叶集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产业定位明确,规划目标可行,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可以支撑规划的实施,规划的各项指标基本可行。
《叶集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安徽省和六安市的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六安市、叶集试验区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规划方案实施不会导致区域性环境空气质量下降;不会对水体环境功能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叶集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的总体可行。
建议规划修编中应注意采用环境最优的基础设施建设方案,采纳规划环评的调整建议,实现《叶集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的可持续发展。
八、公众查阅信息方式
如果公众对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请与环评单位或规划编制单位联系。
环评单位:六安科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号
联系电话:**-***5
联系人:郭运功
邮箱:guoyungong**@*******
规划编制单位:叶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徐博
联系方式:****0@******
地址:叶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九、征求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化工集中区项目影响的周边居民为主。
十、征求意见对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叶集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总体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信息发布起*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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