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西沙•明珠湖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5/3/6
结束日期:
项目地区:
上海
代理机构:
崇明西沙**;明珠湖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月*日
相关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受上海崇明旅游投资发展公司委托开展对“西沙**;明珠湖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崇明旅游投资发展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沙**;明珠湖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崇明县西沙**;明珠湖景区
(3)项目所属行业:E**其他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4)工程内容:括明珠湖路南起堤岸路,北至三华公路,全长约**.8m,规划红线宽度*m;堡湖路西起水汀路,东至明珠湖路,全长约**.8m,规划红线宽度*m;水汀路南起堤岸路,北至堡湖路,全长约*3m,规划红线宽度*m等3条道路工程及配套的给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
单跨*m堡湖路桥,单跨*m明珠湖路无名河1桥,单跨*m明珠湖路无名河2桥,建跨径组合5×*m=*5m明珠湖路南横引河桥等4座桥梁工程。
配套建设停车场面积**0平方米,游客中心**平方米。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境影响均能满足环保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在充分落实项目设计和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链接)
(2)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起*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概要
(1)名称:上海崇明旅游投资发展公司
(2)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北沿公路**号 邮编: ***
(3)联系人:纽先生
(4)联系方式: *1-****
5、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号
(3)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弄*4幢 邮编: ***
(4)联系人:罗工
(5)联系方式
电话:*1-****;传真:*1-****
E-mail:public@******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主要征求本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
(3)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主要关注的环保问题;
(4)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及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网站提意见,向环评单位电话、发函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2)反馈时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信息发布起*个工作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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