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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富氢气体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招标编号:
开始日期: 2015/10/14
结束日期: 2015/10/14
项目地区: 湖北
代理机构: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简本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富氢气体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武汉市青山区长青路特1号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目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厂内干气提浓装置产生的吸附废氢、重整干气脱硫装置产生的富氢干气、加氢裂化装置产生的富氢干气等基本作为燃料气进入高压瓦斯系统,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为此,中石化武汉分公司对富氢气体的综合利用进行了整体规划,提出建设“富氢气体利用项目”,通过采用先进的富氢气体回收利用技术对厂内装置的氢气进行提浓回收,以提高工业氢产品回收量,实现厂内富氢气体利用效率最大化。
本项目包括重整脱硫干气回收部分和干气提浓吸附气回收部分,其中重整脱硫干气回收部分主要依托现有加裂低分气PSA(变压吸附)装置,干气提浓吸附气回收部分新增膜分离装置,其后连接2#制氢PSA装置。
项目供电、给排水、环保设施、储运设施等工程均依托现有。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厂址区域SO2、NO2、H2S、非甲烷总烃小时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要求,SO2、NO2、PM*日均浓度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PM******日均浓度值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PM******超标率为*.*%,最大浓度占标率为*0%。
PM******为该区域的首要污染物。超标的主要原因:颗粒物主要来源于青山地区的热电厂、水泥厂、钢铁企业等行业;同时,青山区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施工车辆通过较为频繁,地表裸露,且空气干燥,区域内受扬尘的影响较为严重,待工程建设完工、地表植被恢复后,区域内受扬尘的影响会有所缓解。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通过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工业港入江口上游*0m、入江后下游*0m、下游**m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水质标准,表明长江武汉段水质情况良好。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地下水质量良好,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8-*)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3类、4a类标准。
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施工期
拟建项目建设期较短,且范围仅在生产区实施,其产生的施工废水直接进入厂内低浓度污水处理场,产生的废气及噪声影响范围均较小。
******运营期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新征土地,厂区布置合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源排放方式具有可行性。
拟建项目运行过程中无明显废气排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机泵冷却水、设备冲洗水。工程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系统;机泵冷却水、设备冲洗水经公司低浓度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经工业港排入长江,对长江水质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压缩机、机泵等设备噪声,噪声级约为*-*dB(A)。
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加设防震垫、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中3类、4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为膜分离装置更换的废渗透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不会对厂址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4.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结论
******废气
拟建项目对厂内现有富氢气体进行物理分离,装置产生的解吸气、非渗透气等再次回燃料系统综合利用,项目运行过程中无明显废气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废水
拟建机泵冷却水、设备清洗废水进入低浓度污水处理场,经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能稳定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0-**)要求。废水处理装置已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COD连续监测系统,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固废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膜分离装置产生的废渗透膜,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不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压缩机、机泵等,声压级多在*~*dB(A),建议采取的降噪措施如下:
(1)噪声控制严格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对一般机泵、风机等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置在室内,并采用减振、隔音、消声措施降低噪声;
(2)空气放空口、引风机入口加设消声器;
(3)总平面布置中,将无法避免的高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远离厂界的部位;
(4)对生产装置检修过程中的噪声污染采取严格控制和管理。
通过以上措施,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中3类、4类标准要求。
5.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项目建设的产业政策符合性
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修正)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选址与规划的相符性
拟建项目位于中石化武汉分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项目用地,其工业类型符合于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对工业发展的总体定位,因而拟建项目建设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青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年)》的要求。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富氢气体利用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划要求;该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为国内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在已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本评价确定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废气、废水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利用或合理处置;项目投产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及声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因此,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7.环评公示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7-****
地址:武汉市青山区长青路特1号
邮编:***
环评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7-****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3号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