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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探开发研究院油藏流体-岩石-CO2作用实验(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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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区: 陕西西安市
发布时间: 2016/9/19
发布内容:
一. 招标条件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通过CO2与油藏岩石及流体动静态相互作用发生物理化学变化等实验,了解CO2-油藏岩石-流体的作用特征和关系、油藏条件下CO2溶蚀、结垢机理和条件等,考察CO2驱油及吞吐效率,并进行吞吐轮次优选,分析目标区CO2混相条件和CO2驱油提高驱油效率的幅度,为开展CO2驱油机理研究和现场试验方案注采参数的确定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
2.2招标范围:分析检测目标:通过CO2与油藏岩石及流体动静态相互作用发生物理化学变化等实验,了解CO2-油藏岩石-流体的作用特征和关系、油藏条件下CO2溶蚀、结垢机理和条件等,考察CO2驱油及吞吐效率,并进行吞吐轮次优选,分析目标区CO2混相条件和CO2驱油提高驱油效率的幅度,为开展CO2驱油机理研究和现场试验方案注采参数的确定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分析检测内容: 1、CO2驱替过程油藏流体-岩石-CO2作用实验 1)CO2驱实验前岩石物性、孔喉结构测试实验:对比CO2驱后岩石、流体变化提供基础数据;工作量:岩石的渗透率和孔隙度20个,岩石扫描电镜5组; 2)CO2-岩石作用实验:测试CO2-岩石作用后岩石的渗透率和孔隙度,以及岩石结构的变化,提供油藏数值模拟研究基础信息;工作量:岩石的渗透率和孔隙度3组,岩石扫描电镜5组; 3)CO2-流体作用实验: 测试油藏条件下CO2-流体作用后产生沉积的特征、时机、机理及影响因素,提供油藏数值模拟研究基础信息;工作量:油藏条件下CO2-地层水作用实验3组, 油藏条件下CO2-原油作用实验3组; 2、CO2驱前后原油特性测试:测试原油的PVT特性参数(地下原油的组分、饱和压力、粘度、体积系数等),为油藏数值模拟研究提供基础信息;工作量:2组; 3、CO2天然岩心吞吐实验:测试CO2吞吐多轮次优选及与连续CO2驱油实验效果对比;工作量:2组; 4、岩芯/细管驱替实验: CO2驱油最小混相压力测试和长岩心驱油实验,分析CO2驱油前后岩石物性的变化以及对驱油效率的影响,为提供油藏数值模拟研究基础信息;工作量:CO2驱油最小混相压力测试1组,长岩心驱油实验1组。 5、在获得油藏流体-岩石-CO2相互作用与环境变量(温度和压力)定量关系及其对储层物性和驱油效果的基础上,开展研究区块油藏流体-岩石-CO2相互作用下油藏工程数值模拟研究,对油藏工程控制参数优化提供支撑。 2.3服务地点:投标人所在地。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需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营业范围中须具有油气田技术服务等。企业注册时间至投标截止日需不少于5年。(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等不受此项内容限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5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油气田开发及三次采油相关专业教授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油气田开发及三次采油研究工作经历不少于10年。投标人近六年须具备类似项目(特低渗油藏CO2驱提高采收率相关研究)业绩至少三项(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近二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不接受单独递交的“告知函”,需装订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9-20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9-26 17:00:00.0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按标段售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阳光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 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阳光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支付标书费。若采用其他方式支付,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阳光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66号帝都大公馆(成长大厦)21层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可携带付款凭证直接到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66号帝都大公馆(成长大厦)21层财务室领取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在国信阳光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国信阳光平台服务支持电话:4006-573-583(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周五 9:00-18:00)。购买时间:请于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套。 4.3如有问题请联系:张益超 029-85239977-825 4.4标前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需要澄清的问题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xzbsxfgs@163.com)。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0-12 09:30:00.0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西段B座15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庆分部(详见会场指示牌)。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4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整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657532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六. 开标
招标人:长庆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10-12 09:30:00.0 开标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西段B座15层(详见会场指示牌)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66号帝都大公馆(成长大厦)21层 邮编: 710065
联系人: 张益超
电话: 029-85239977-825 传真: 029-85239977
电子邮件: gxzbsxfgs@163.com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户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账号: 7252 2101 8260 0132 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