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设为首页
QQ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户咨询热线:010-68703038
当前位置:信息中心
人民检察院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项目地区: 广东广州市
发布时间: 2017/3/29
发布内容: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拟对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3-148080-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40,000

四、采购数量: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5.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4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3    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由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含有燃气灶具、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相关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4    投标人须具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