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设为首页
QQ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客户咨询热线:010-68703038
当前位置:信息中心
大宗生活物资(大米、大豆油、副食品)采购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项目地区: 广东广州市
发布时间: 2017/7/17
发布内容: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梅州监狱的委托,对 广东省梅州监狱服刑人员生活物资(大米、副食品、大豆油)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5-201005-002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梅州监狱服刑人员生活物资(大米、副食品、大豆油)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56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月采购金额

(人民币/万元/月)

采购金额

(人民币/万元/两年)

供应期

大米

28.40

681.6

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大豆油

4.10

98.4

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伙房副食品

24.00

576.00

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说明:1.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对包组为单位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应的经营许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限包组一、包组二);

4.投标人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限包组三)

5.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良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   2015年或2016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以企业最新的财务状况报告为准),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b)   2017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c)   2017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d)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e)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仅限包组一、二)

3) 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仅限包组三)

4)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或签章)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5)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7月17日 至 2017年07月2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808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70808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7 月 17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工 联系电话:020-37816286-83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魏莉萍 联系电话:0753-218338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联系人:杨林 联系电话:020-37816223
传真:020-37816137 邮编:510080
(三)采购人:广东省梅州监狱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号
联系人:魏莉萍 联系电话:0753-2183020
传真:0753-2183383 邮编:514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