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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一联合站油气系统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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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区: 辽宁沈阳市
发布时间: 2016/6/15
发布内容:
项目名称 兴一联合站油气系统关闭
项目编号 2016-0142934-LHYT-0008467
一. 招标条件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兴一联合站为稀油处理站,投产于1973年,主要功能为原油的脱水、储存、外输及采出水处理,原油脱水处理后稀油外输至油气集输公司渤海装车站;处理合格后污水输至兴二注回注。兴一联合站位于泰山小区北侧,地处市区,罐区与周边楼房及平房的安全距离,不满足《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的安全距离要求(60m),其中西侧民宅距离油罐最近处为21米,北侧民宅距离油罐最近处为15米,存在安全隐患;兴一联每天卸油车数在80车左右,唯一进站路途经兴隆台第三小学正门,在高峰时段经常性造成该路段堵塞,存在安全隐患,相关手续已办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范围: 1、兴4站、兴9站、兴二转至兴一联输油支线工艺流程改造(与兴一联至兴三联输油干线连接)2、兴4站增加转油功能,新建2座分离缓冲罐、外输泵及工艺流程改造等。3、于楼联合站泵房改造,更换5台离心泵;新建5车位卸油台和5车位装车区,装车区电视监控系统;增加2台脱水加热炉,脱水加药工艺1套(利旧兴一联加药装置);更换3000m3沉降罐1座,站内工艺管线改造。污水处理系统调整,更换于楼联合站污水外输泵2台。4、其它仪表、供配电、采暖、道路、场地等配套工程,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2.2 建设地点: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兴一联合站 2.3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6 年 12月 30 日。 2.4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 2016年S第162220号 的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 1、兴4站、兴9站、兴二转至兴一联输油支线工艺流程改造(与兴一联至兴三联输油干线连接)2、兴4站增加转油功能,新建2座分离缓冲罐、外输泵及工艺流程改造等。3、于楼联合站泵房改造,更换5台离心泵;新建5车位卸油台和5车位装车区,装车区电视监控系统;增加2台脱水加热炉,脱水加药工艺1套(利旧兴一联加药装置);更换3000m3沉降罐1座,站内工艺管线改造。污水处理系统调整,更换于楼联合站污水外输泵2台。4、其它仪表、供配电、采暖、道路、场地等配套工程,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2.2 建设地点: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兴一联合站 2.3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6 年 12月 30 日。 2.4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 2016年S第162220号 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信誉良好。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4本次招标对参加投标的企业实行资格后审,具体的审查标准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6-16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6-22 16:00:00.0
4.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 2016 年 6 月 16 日至 2016 年 6 月 22 日上午 08:30 至11:30 ,下午 14:00 至 16:00 发售(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有意参加的公司请派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1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分别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07-06 08:3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7 月 6 日 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121 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每标段投标文件时,提供 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帐户名: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帐号:21050173010800000023,开户行:盘锦建行油城支行。(注:投标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投标人应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编号、标段以便核对查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将电汇凭证(原件或扫描件)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到账信息并出具已确认的缴款凭证,投标人应索要该凭证制作到投标文件中作为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可单独密封并随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不按上述形式证明提交保证金的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银行汇款交纳投标保证金不一定能及时到账,投标人要注意留出充足时间);以上事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预留足够时间以便办理以上事项)。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以上凭证均应与招标文件编号对应,否则为无效凭证。
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开标时间: 2016-07-15 08:30:00.0 开标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121 室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121 室 邮编: 124012
联系人: 迟先生、刘先生
电话: 0427-7305807、0427-7305805 传真: 0427-7305803
电子邮件: lh_chirui@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盘锦建行油城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账号: 2105017301080000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