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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六期(洛浦县灌区)2016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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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区: 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布时间: 2016/11/8
发布内容:
1、招标条件

和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六期(洛浦县灌区)2016年建设项目已由新水办水管[2015]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洛浦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和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六期(洛浦县灌区)2016年建设项目,其建设内容:拜什托格拉克二干渠21+179~29+300段(其中24+034-28+089保持现状,维修建筑物)的渠道4.07Km及配套建筑物(22+542、25+324、26+007、28+081节制分水闸4座、25+160、29+300桥2座、22+785、23+113过洪口2座)。

招标控制价:施工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监理标段发包价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

本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评标办法:施工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监理标段采用随机抽取法。

3、投标资格

(1)施工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进行确认

(2)监理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和良好社会信誉的建设监理单位,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进行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10日至2016年1114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http://www.bidhome.com.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29日10时30分,地点为: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网、新疆信息网、新疆经济报、和田日报、和田信息网上发布。

7、报名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浦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鲁举章 联系电话:1879935136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903—2062286 0903-252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