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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信息中心
锦西石化循环水处理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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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区: 辽宁沈阳市
发布时间: 2016/11/21
发布内容: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液体氢氧化钠(离子膜,≧45%)800吨
使用功能:锦西石化循环水处理
技术标准:GB209-2006《液体氢氧化钠,离子膜,≧45%》
质量要求:GB209-2006《液体氢氧化钠,离子膜,≧45%》
服务:汽车槽车送货到锦西石化分公司储罐。
项目进展情况:锦西石化循环水处理装置运转正常。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烧碱经营许可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3)、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运输车辆也须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4)、注册资金1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11-14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11-18 17:00:00.0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 时至_12_ 时,下午13:30 时至_17_ 时,在“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300 元,售后不退。 (3)、不邮购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1-25 10:00:00.0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汇款,汇款时请注明“烧碱投标保证金”字样。
六. 开标
招标人:物资采购部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6-11-25 10:00:00.0 开标地点: 锦西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地址: 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 邮编: 125001
联系人: 李金山
电话: 0429-2179223 传真: 0429-2175464
电子邮件: lijinshan72888@sina.com
开户银行: 工行葫芦岛市东门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 账号: 0715022329221000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