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西江航道局(本部) 的委托,拟对 购置12米玻璃钢柴油机快艇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704-171004007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购置12米玻璃钢柴油机快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
四、采购数量:1艘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监管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 具有船舶建造或销售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提供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5 月09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15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02: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层)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5 月19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层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5 月19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盘福大街广轻大厦6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09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11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西江航道局(本部) |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彩云路 |
传真:0758-2906290 |
邮编:52602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
联系人:林艳红 |
联系电话:020-37063357 |
传真:020-83643125 |
邮编:51018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0758-6159817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蔡文兵 |
联系电话:020-37063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