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审计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审计厅财务审计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资格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73113FG122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审计厅财务审计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资格采购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为资格招标,实际金额以项目周期内省财政下达资金预算为准。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子包1: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子包2: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专业人员在聘用期内,根据省审计厅工作计划安排,编入相关审计项目的审计组,作为审计组成员,按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的分工、要求实施审计。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子包1: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供应商具有财政部门发放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通过存续条件检查,能在项目所在省(广东省)内执业的,提交证明材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子包2: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具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甲级资格证书(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18日起至2017年8月1日期间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http://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以按网上流程自行打印发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九、开标时间:2017年8月8日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1:0.3122万元;包2:0.3122万元。请留意投标供应商须知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条款。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5日止。
附件: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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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吴先生、梁女士 采购人联系人:江女士
电话:020-6279 1633,1637 电话:020-87078110
传真:020-8317 7411 传真:020-8707812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361号
邮编:510030 邮编:510630
QQ:2946594233(可留言,请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联系方式等。关于投标文件封装、保证金交纳等事项,请详细阅读《第三部分投标/报价供应商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