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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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区:
河北石家庄市
发布时间:
2018/3/12
发布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庞口镇庞石路南北两段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高阳县发展改革局以高阳发改投资〔2018〕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庞口镇庞石路南北两段景观改造提升工程。 2.2建设地址:高阳县庞口镇庞石路。 2.3建筑规模:庞石路南北两段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分为南北两段,设计总长3710米,北段设计起点位于本项目与381省道中心交点处,设计终点位于庞石路北段南口,庞石路北段全长3040米;南段设计起点位于庞石路南段北口,设计终点位于本项目与大广高速互通入口中心交点处,庞石路南段全长670米。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6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4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计划工期约为180天(日历日)。 2.7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阶段完毕止。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证书。 3.2进冀投标企业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 。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3月12日 至 2018年3月16日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3投标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完成注册,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阳县庞口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洪元 联系电话:0312-6853690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联 系 人:欧宁、靳岩 联系电话:0312-3288864 传 真:0312-3288864 邮 箱:HXZB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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