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不锈钢分公司
新建罩式炉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50402-GSJGJ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新建罩式炉项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发包方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新建罩式炉项目工程监理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1.1嘉峪关市酒钢厂区不锈钢分公司炉卷厂房内、外及炉卷水泵站改造区域。
2.1.2嘉峪关市酒钢厂区焦化厂院内。
2.1.3从酒钢焦化厂到不锈钢分公司炉卷厂房管网改造区域。
2.2计划工期:19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指施工开始日期):2015年6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指施工结束日期):2016年12月31日
2.2.1项目实施各阶段“
2.2.1.1准备阶段:2015年6月1日---6月30日
2.2.1.2建设阶段:2015年7月1日-----2016年5月15日
2.2.1.3功能考核阶段:2016年5月16日---12月31日
2.3工程监理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特别提示要求:
1)、承包方必须执行买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不锈钢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酒钢厂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制度。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管理、技术人员与普通工人在着装上要有明显标志,以便项目部管理,否则项目部有权停工或对着装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清理出厂。
3)、施工人员自行车按项目部指定的位置统一停放,否则项目部有权清理出厂。
4)、根据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酒钢厂区相关规定,入厂时需办理人员D卡,工本费50元/人,同时收30元/月绿化保洁费。外来临时送货车辆入厂时,需办理临时入厂凭条,并交纳50元/车的费用。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冶炼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有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和相关经验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人须酒钢入围合格供方。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位的专职人员。
3.4投标人应在购买标书前注册成为)的合格供方,未通过注册的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
3.3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5 年 4月9日至 2015 年4月14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甘肃省招标中心嘉峪关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茜,电话1890947401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4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诚信广场300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邮 编:735100 邮 编:730010
联 系 人:于锁哉 联 系 人:李茜
电 话:18219798751 电 话:18909474010
传 真: 传 真:0937-623325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7421488@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雁滩支行
账 号: 账 号:48060157400000019